台灣勞委會要學一下大陸的勞動法

剛剛看到大陸的新聞:

在深圳本次起草的条例中,对于晚育夫妻将给予相对于过去更多的奖励措施。《条例草案》在国家、省现有优待奖励政策的基础上,扩大了关爱范围,将晚育假由《省条例》原定的15天增加到30天,男方的看护假也将由现在的10天增加到15天。

大陸的產假比台灣多, 還有高齡產婦假...男的也將有高達 15 天的陪產假.......

勞委會加加油~~~ 不要輸給共產黨.....
2012-04-27 16:56 發佈
先把法定工時降低

比給假有意義

想到勞動節沒放假就不爽~

適用勞基法適用心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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