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有一天晚上我的朋友騎車回家才剛放腳架停車,人還坐在機車上,一隻腳還踏在機車踏墊上,突然有一隻小狗(可能是馬爾濟斯)跳上他的踏墊上,他嚇了一跳腳抖了一下,但狗沒走還是坐著,但身後冒出女性的尖叫,然後一直喊叫說他為什麼打狗,邊說邊把狗從他踏墊抱開,然後持續高分貝喊叫他傷害小狗!
周邊沒睡覺的鄰居都出來看,那女子邊叫邊離開了.
事情發生的太快,朋友當下不知所措,但腦海一直有一個想法,就是過去把她攔下來,要告她侮辱,可是對方是女性,似乎不太有利.
朋事後友回想一直覺得很不爽,怎麼可以任由莫名其妙的人這樣冤枉,我也覺得那女子很不對,但好像沒辦法.
我朋友說如果再有這樣的事,如果有證人,他一定要把對方攔下來報警告他,她是現行犯!
可是我說對方是不對要告也可以,但可以阻止對方離開嗎? 會不會被告妨礙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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