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如果有條件的開放安樂死.. 大家覺得OK嗎?

現在的生活條件越來越嚴苛...


一般受薪階級錢再怎麼存還是少
房價也被財團 投資客炒翻天

我想大家也不想因為房價而背了20~30年的房貸 犧牲生活品質...


在來小孩教育費越來越高
雙薪家庭是現代社會的普遍現象...
雙薪家庭總收入不一定能迎合這個社會..

在來雙薪家庭代表雙親都在工作 一定會疏於教育 照顧小孩..


一個人要自殺一定需要莫大的勇氣
但是如果現在有條件的開放安樂死...

肯定會讓人生出現了某些程度的希望..
因為不需要痛苦的走掉..

也不用因為老年生活的不安 而在年輕時背了龐大的房貸債務..
也不需要為了煩惱退休生活品質來擔心...

生活就是要活在當下... 快樂就是要趁年輕...


現在賺的現在花...
沒錢就去死! 少了許多負擔 跟 壓力..

死不是唯一的辦法
但是有條件有時間的確定自己剩餘的生活 可以更寬裕的安排接下來的人生 生活...

可以更明確的體驗人生
不需要為了錢 為了退休 為了房子 痛苦過日子....


大家來討論一下
這只是我的個人觀點 一定會有錯...
2012-04-16 15:3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條件 安樂

DK24 wrote:
現在的生活條件越來越...(恕刪)


試問窮人都死光了有錢人要享受什麼?
我的雙親都過世了 而且都是癌症 明知已經沒救了只是在那邊拖時間 癌症痛起來一直打嗎啡

我父親那時候從有希望到絕望 跟我們說真希望給他解脫 真的是活受罪

我們親人看了真是很痛苦 更不用說病人本身了

我母親也是癌症 但是因為是肝 所以不痛 但是一直在昏迷

這段期間病人的肉體的痛苦+心靈的痛苦 對他們來說這就是地獄

我是很希望有安樂死的 因為我希望萬一有一天我走上了一樣的路

我可以選擇輕鬆的離開人世 但是應該很難吧



wang6429 wrote:
我的雙親都過世了 而...(恕刪)


我投OK一票。

我爺爺以前因為口腔癌住院,治療完後出院,五年後再度入院,原本已經是發病危通知了,結果因為某個好心的醫生施救,救活他之後轉送到療養院,從此躺在床上不能言語也沒有表情,躺了一年多回去了,這對病人其實不是救護而是一種虐待。

不管是人或者是動物,我們對於自身之外的生命體沒有生殺大權,但對於自己的死生應該是有自由作主的權利才合理。

DK24 wrote:
現在的生活條件越來越...(恕刪)


我一直都覺得人本來就有掌握自己生命的控制權
只要規範好,安樂死有什麼不好的,台灣又不是天主教國家

還有意識的人,找兩個以上見證人,或是直接可以找公正第三方見證
由本人親筆簽下或是口頭表達,就可以安樂死了

沒有意識的,無法表達的,例如植物人
就是由法定代理人來幫他做上面的事情,法律不也是這樣規定,由法定代理人來行使他的權利
既然已經沒有意識表達能力了,他連審視自己想不想活下去的能力都沒有
所以就由法定代理人來幫他做決定

我一直都不覺得有什麼不好的
不珍惜自己生命的人,想要結束自己生命的人,為什麼連這個權利都沒有
如果發生重大意外,過的不好,真的過的很辛苦....
請問可以找政府幫忙嗎??可以找政府救?
政府只是丟一句,生命誠可貴,明天會更好,然後就叫你回家繼續吃苦
這樣人生真的很慘,已經夠苦了,連想讓痛苦結束的權利都沒有

我絕對不是鼓勵自殺,我針對的是一些對於生活下去真的有實際的困難,而選擇安樂死的人
除了尊重自己的生命權
至少不用去擔心一推什麼跳樓吊粽子的凶案,不是也算好處嗎...


*生命很可貴,切勿輕言放棄*

peterkitty wrote:
試問窮人都死光了有錢...(恕刪)


你認為政府那些鼓勵生育的廣告是拍給誰看的?.....

dennis3d wrote:
你認為政府那些鼓勵生...(恕刪)


沒有奴隸

有錢人就算在有錢 也沒有炫耀跟利用的份= =
如果說 今天有人蓋了間...旅館好了,房間裡有個開關,上面寫 有一氧化碳,請勿打開
然後休息一晚只收清潔費之類的,這樣有違法嗎?

不過應該搭配器官捐贈啦,想死的話,器官還可以捐出來,順便折抵藥品或手術費 (當然要公營吧?)
順便抽成做公益,讓沒錢沒健康器官的人也能解脫

vdml wrote:
如果說 今天有人蓋了...(恕刪)


器官在黑市裡是很有價值的

DK24 wrote:
現在的生活條件越來越...(恕刪)


有條件安樂自殺與安樂死有何異?

如果可以解決更多社會問題

個人贊成更廣泛的有條件安樂自殺...

但先決是先透過宗教受洗或受戒了解生命意義後再決定

個人債務也應先解決...

生命本是孤獨 人間自有溫暖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