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生活條件越來越嚴苛...
一般受薪階級錢再怎麼存還是少
房價也被財團 投資客炒翻天
我想大家也不想因為房價而背了20~30年的房貸 犧牲生活品質...
在來小孩教育費越來越高
雙薪家庭是現代社會的普遍現象...
雙薪家庭總收入不一定能迎合這個社會..
在來雙薪家庭代表雙親都在工作 一定會疏於教育 照顧小孩..
一個人要自殺一定需要莫大的勇氣
但是如果現在有條件的開放安樂死...
肯定會讓人生出現了某些程度的希望..
因為不需要痛苦的走掉..
也不用因為老年生活的不安 而在年輕時背了龐大的房貸債務..
也不需要為了煩惱退休生活品質來擔心...
生活就是要活在當下... 快樂就是要趁年輕...
現在賺的現在花...
沒錢就去死! 少了許多負擔 跟 壓力..
死不是唯一的辦法
但是有條件有時間的確定自己剩餘的生活 可以更寬裕的安排接下來的人生 生活...
可以更明確的體驗人生
不需要為了錢 為了退休 為了房子 痛苦過日子....
大家來討論一下
這只是我的個人觀點 一定會有錯...
wang6429 wrote:
我的雙親都過世了 而...(恕刪)
我投OK一票。
我爺爺以前因為口腔癌住院,治療完後出院,五年後再度入院,原本已經是發病危通知了,結果因為某個好心的醫生施救,救活他之後轉送到療養院,從此躺在床上不能言語也沒有表情,躺了一年多回去了,這對病人其實不是救護而是一種虐待。
不管是人或者是動物,我們對於自身之外的生命體沒有生殺大權,但對於自己的死生應該是有自由作主的權利才合理。
DK24 wrote:
現在的生活條件越來越...(恕刪)
我一直都覺得人本來就有掌握自己生命的控制權
只要規範好,安樂死有什麼不好的,台灣又不是天主教國家
還有意識的人,找兩個以上見證人,或是直接可以找公正第三方見證
由本人親筆簽下或是口頭表達,就可以安樂死了
沒有意識的,無法表達的,例如植物人
就是由法定代理人來幫他做上面的事情,法律不也是這樣規定,由法定代理人來行使他的權利
既然已經沒有意識表達能力了,他連審視自己想不想活下去的能力都沒有
所以就由法定代理人來幫他做決定
我一直都不覺得有什麼不好的
不珍惜自己生命的人,想要結束自己生命的人,為什麼連這個權利都沒有
如果發生重大意外,過的不好,真的過的很辛苦....
請問可以找政府幫忙嗎??可以找政府救?
政府只是丟一句,生命誠可貴,明天會更好,然後就叫你回家繼續吃苦
這樣人生真的很慘,已經夠苦了,連想讓痛苦結束的權利都沒有
我絕對不是鼓勵自殺,我針對的是一些對於生活下去真的有實際的困難,而選擇安樂死的人
除了尊重自己的生命權
至少不用去擔心一推什麼跳樓吊粽子的凶案,不是也算好處嗎...
*生命很可貴,切勿輕言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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