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堂上假設一下有沒有罪 ? 不過網路可不能

公堂上假設一下有沒有罪 ?
周星馳 說過

圖在這邊
=> blog.xuite.net/qzqxmkkw/blog/33135476

公堂上假設一下有沒有罪 ? 不過網路可不能

不過那是大清律例 ..
不可以拿明朝劍來斬清朝的官
..所以 網路可不能假設一下

來看看..

一名網路部落客,去年在自己的部落格發表文章,以性工作者當做比喻,暗諷選秀節目「超級偶像」選手簽下的合約不公平,讓節目製作單位很火大,請律師對這名部落客提出妨礙名譽告訴。

一名暱稱維甲霸銀銀的部落客,日前發表文章說,進棚錄影就要簽約6年,嚇跑一群素人選手,更用白嫖兩字,來形容這種情形,甚至還說這種感覺比性工作者還要慘,

據了解,這位部落客今年35歲,從事資訊業,長期關注歌唱選秀節目。
用性工作者來比喻,讓製作單位非常火大,

而該名部落客解釋這些只是假設內容,並無意損害節目名譽,
==> 看來網路上的 假設內容會被告

其實國內選秀節目的簽約方式都不太一樣。

像這位部落客說的,進棚錄影就要簽6年,是不是真的如此,
求證製作單位,並沒有進一步說明,
==> 如果沒有此事 , 求證製作單位 , 製作單位應該說明一下吧
沒有就大方說


而這起風波也讓選秀節目的簽約方式引人好奇

google 到
http://bb.ttv.com.tw/BB/viewtopic.asp?forum=287&topic=350451
原來這邊有

不如就把約大聲的念出來

2012-04-15 16:1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公堂 網路

taiwan2008 wrote:
公堂上假設一下有沒有...(恕刪)
~01呀 你甚麼時候要改進 換一次頁花了我4秒鐘~

taiwan2008 wrote:
公堂上假設一下有沒有...(恕刪)

小心友松告你...
辛苦的打字,只是為了充實資源回收桶的容量~~
我覺得新人想紅 就要看清楚合約再簽
不要沒看清楚
公司捧紅人 也是要花錢的
taiwan2008 wrote:
公堂上假設一下有沒有...(恕刪)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