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有皮膚問題,不過抹藥就可以控制,但每個月都要去報到2次~現在水電油通通都漲(順便抱怨一下)偏偏薪水不漲,這樣下來可吃不消,所以就開始詢問之前看過幾家皮膚科珍所與醫學中心,但幾乎都沒人願意開,有的甚至還有點在暗示...看病才花你幾百元不是花不起吧曾經有一次生氣了~~還騙醫生說要出國一陣子,醫生笑笑地說:從現在開始你可以每個禮拜都來掛一次,這樣你的藥就夠啦~~~~ok的拉.....請問有辦法讓醫生願意開處方箋嗎~~~謝謝
因為 醫師要賺錢健保局的核刪,及依比例回推扣款,是以單次的看診申請費用為標準,你開7天,藥費申請的少,扣的也少,如果你一次開28天,其單一筆的核刪、扣款,相對之下損失的金額就大很多了;而且依比例回推,抽審5%就要回推20倍的扣款,真是天數開越長、賠越多;只好折衷一下,通常是開10天或14天,單筆申請金額較少,健保局比較能接受(健保局會以電腦排序,把單筆申請金額高的案件先挑出來,直接蓋上「逕行使用高價藥」就退回來要你寫理由,但是,錢先扣住了;所以單筆金額申請高的,很容易被挑出來);抽審沒過被扣款時,也還能減少損失。
hwsbetty wrote:你符合慢性病資格而醫...(恕刪) 我猜是資格不符,以前過敏,每天吃藥,我也是要兩星期看一次,最後,除非太嚴重需急診,藥我就自己買了,有些醫院也沒進我能適用成份的抗組織銨,我也討厭在藥裡偷加我類顧醇的醫生,長期始用類故醇,人都變形了我是符合資格的病人,開刀有給付
lin0922 wrote:厲害的過敏使用類固醇...(恕刪) 我是自體免疫失調(嚴重的蕁蔴疹),非到最後一刻絕對不用類故醇,(但身邊還是會備藥)曾經吃類故醇吃太久,皮下整個增厚,體態大變找到適用的藥,在剛開始發作的時候先投藥,太嚴重藥馬上去急診打類故醇,我高峰期的時候,好幾次因為急性的過敏差點送命(併發有的沒的症狀),想起來還心有餘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