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叔叔或伯伯的小孩稱「堂」兄弟姐妹,舅舅或阿姨的小孩稱「表」兄弟姐妹。小時候搞不太懂這種關係時,就會用同不同姓來記,同姓的就是堂,不同姓就是表。(當然這必須建立在父母不同姓的前提下)但如果是從母姓(單純從母姓,無男方是否入贅問題),會不會叔、伯的小孩要改稱「表」兄弟姐妹,舅、姨的小孩變「堂」兄弟姐妹?
樓主正確常見誤解是:父親的兄弟姐妹(伯父、叔、姑姑)之子女,都是堂。其實是:只有跟父親同姓的(伯父、叔)之子女,才是堂。姑姑之子女,是表兄弟姐妹。母親的兄弟姐妹(舅舅、阿姨)之子女,都是表兄弟姐妹。傳統父系社會加上同姓不聯姻,確實可以用同姓或不同姓來區分是否是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這樣最快。
事實上(依內政部?)依身分,而非依是否同姓,是否同姓應該說是一種比較快的判斷方式而已。我覺得不管從父姓從母姓,還是收養...等等應該就是叔伯子女為堂,姑姑舅舅阿姨子女為表。bernie3208 wrote:如果姑丈跟父親同姓....(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