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2008年時候,台電跟國外簽下一筆長期購煤案。
價格是在煤價高點時候追的,到底花了多少冤枉錢我也不知道。
據新聞指出,在監察院要調查台電買賣契約的前一晚。
台電存放文件的倉庫就遭竊,被竊的都是跟那紙購煤合約有關的文件。(其他文件穩當當放在倉庫)
這件事情就隨著文件被竊...沒有下文、沒人關心。直到我剛剛想起來!!!
"如果"真的有人圖利、貪污、中飽私囊以貴死人的價格去簽下長期煤約!
那麼今年的電價5月漲一次、6月漲一次,也只是反應當初那個大洞而已,看來只是剛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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