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憐的孩子 wrote:又浪費一個門號了...(恕刪) 錯錯錯~~ 零一的規定是... 帳號刪除 重新註冊不算分身....這是規定...規定就是規定~~~ 那來浪費可言...重要的是小弟現在要慢慢經營~~~ 推廣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