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檔風玻璃 破了~

由痕跡看起來 是被敲的 結果老爸報警 ~警察就說 ~喔!!昨晚阿!你們那一區好多台被敲~
備案了!車子的前檔也換了!到約在12月中 某天警察打電話來說 抓到人了 請受害者至警察局銷案
隔天我陪老弟去 做筆錄的同時 我問警察 其他被敲的損壞維修費 其他受害人都沒說話嗎?
那位警察說 他們都沒說要 "告"..... 我就跟那警察說:那假設我們要告呢?
PS.因為敲玻璃的 是4位 未成年(3男1女)還強調 他們沒錢
警察就說:你們可以先保留訴訟 (保留訴訟的意思 =從案發當天開始算6個月內,都可提出訴訟,<=警察解釋給我們聽的...還對我們說 他可以幫我們協調,請大家一起出來,<=這部分警察還說是民事責任,他只是協調) 我跟老弟聽完就說 好唄!! 那就提出保留訴訟吧!!
算算12月中 到現在大約過1各月了 我提醒老媽 那案子怎都沒消息?
老媽昨天白天打去問 那警察說:大家都不要告耶!! 只有那你們還要告喔??
大家?那位警察確定嗎? 還是他都對大家說一樣的話
說一句不好聽的 我未滿18 我父母不管我 我心情不好 可以敲別人的車子玻璃 而且不須負責任的
雖然這件事情 還沒完全處理完 但是請問各位板上的大大??
你們假設 碰到今天我家目前碰到的情況 你們會如何處理??
雖然是老弟的車子 但是我心情 也被影響到~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