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個獎金的問題

請問如果我參加網路上的比賽,然後我得到3000元獎金(假設),這樣我要繳稅嗎?

獎金高過多少以上時要繳稅?

如果該網站沒有公司行號,那我也繳稅嗎?

另外 在電視上面不是有人去參加現場比賽,而得到1000什麼加菜金(假設),這個也要列入收入嗎?

因為Google關鍵字不知要打什麼 也不知道要放在那個版面,就放這裡了

先謝謝大家的回答了
2012-04-01 8:4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獎金 問題
關鍵字請打 "競技競賽、機會中獎"。

另外奉送關鍵字:165
Peace, love and Pinstripes.
謝謝樓上的回覆~~

因為實在不知道要打什麼關鍵字

還有~我不是被詐騙啦~~呵呵

再次謝謝你

abin.mac wrote:
請問如果我參加網路上...(恕刪)


2000以內不必
2000以上應按給付全額扣取百分之二十

另外網站沒有公司行號如何報稅又不是路邊攤
會開給你一扣繳憑單,至於稅要繳多少,要看你們每一申報戶的全年所得,總之是不會超過你的獎金的。

扣繳稅款與年度繳稅意義上是有些不同的,被扣繳的稅款,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可以拿來扣抵應納稅額。

不管是公司行號還是公私立機關團體,都可以開立扣繳憑單。
abin.mac wrote:
如果該網站沒有公司行號,那我也繳稅嗎?

另外 在電視上面不是有人去參加現場比賽,而得到1000什麼加菜金(假設),這個也要列入收入嗎?


很簡單,只要給錢的人要報帳,收錢的人就得要報稅!
網路活動的背後也是有公司行號的,如果沒有,應該要特別注意,天上掉下來的大獎都不是好東西。

電視競賽節目如果真的拿到了錢,不論是車馬費、勞務所得、中獎獎品....都要課稅,
有些獎品算是體驗品,免費贈送性質的,不是中獎也不是比賽贏得的,就不在此限,但有些單位會轉成獎品。
有一種例外,
那就是"製造效果",例如:依照劇本贏得一千萬,實際上只是配合演戲,沒有真的拿到獎金。獎金的部分不課稅,但臨時演員配合演出的演出費用倒是可以爭取。



另一種灌水的方式是找贊助廠商弄一堆商品當作獎品,
一般而言,中獎得到商品(例如照相機)也要課稅,
但,不肖商人可能把價值誇大,一瓶199的美妝水,硬凹價值五萬元,然後向你收取代扣稅款,
所以,當給了對方代扣稅款、身分證資料後,一定要確定對方真的有報稅,才不會貪小便宜吃大虧。

網路上的活動,通常是在吸收電子郵件、手機號碼、市調資料,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想好了再下手吧。
Peace, love and Pinstripes.
在此謝謝各位大大的回覆了

讓小弟我學了一課!!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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