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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德勒的名單 - 優生學之惡法亦法

二次世界大戰時德國納粹黨藉優生學為藉口
屠殺猶太人

惡法亦法
電影 辛德勒的名單 中
為什麼辛德勒不肯乖乖守法呢???
等二戰結束再檢討好了
很痛苦的說
希特勒的領導有問題
自己也是受害者

另外
德國推法案時
為什麼猶太人沒行文保障自己權益

==
歷史為鏡
希特勒也不是一天造成的
O家就是你家
2012-03-30 10:52 發佈
天南地北雙飛客 wrote:
二次世界大戰時德國納...(恕刪)


007 太空城 不更好 把所有好的品種 收集好 一起離開地球 然後把地球炸掉

套用到 70 80年代的國中 不就是 所謂的 能力分班 把好的都集中在一起! 只要是為了區分 不好的!


最後表面上 是打死不承認有所謂 上課時跑到另一個教室的事! 就算被當場逮到 也硬說成 去上廁所
jackual0612 wrote:
007 太空城 不更...(恕刪)


另外
優生學活動在當時的德國 應該是不違法的吧??

天南地北雙飛客 wrote:
二次世界大戰時德國納...(恕刪)


沒兩樣
都是自私造成的
其實我們在妥協自己去獲取什麼東西的時候,付出的是更高更高的代價。
天南地北雙飛客 wrote:
二次世界大戰時德國納..為什麼猶太人沒行文保障自己權益
.(恕刪)


不太可能吧

很多事 當事人 才知道困難

要是希伯伯 在亂亂搞前就葛屁

可會變成 德國偉人 民族救星

天南地北雙飛客 wrote:
另外優生學活動在當時...(恕刪)


就算 你不做 別人也會做 這不會有答案的

等同於 家長替孩子找配偶是相同道理

jackual0612 wrote:
007 太空城 不更...(恕刪)

不是有高官說買不起的就去住遠一點的地方
多花點時間來換取空間
市區就留給買的起的富貴人家就好了吧!

mario_pga wrote:
不是有高官說買不起的就去住遠一點的地方
多花點時間來換取空間
市區就留給買的起的富貴人家就好了吧!...(恕刪)


這種事就是這樣 你想住的 卻買不起 而你買的起的 卻又不想住 總不可能 你在台北上班

家住在 苗栗 台中! 就算高鐵速度能拉近距離 但每天交通費你受的了嗎? 曾經有一位婚後搬到中壢的同事只撐了8個月 每天 中壢 台北來回 最後還是放棄了
阿道夫真是頭殼壞去,搞什麼優生學屠殺猶太人,如果他只是搞搞都更拆拆房子,大家應該很快就忘了他做過些什麼事,也不會落個千古罵名。
優生"學"其實是個學術理論,

所以硬把"惡法"扯到優生學頭上其實是蠻荒謬的.

至於以優生學為參考基準來制定的法律是不是"惡法"?

這恐怕也是見仁見智,

以中華民國民法而言吧!

依民法第983條規定,與下列親屬,不得結婚:
一、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
二、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不在此限。
三、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前項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
第一項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在收養關係終止後,亦適用之。

當然也有人說跟誰結婚是我個人的權利,

既然沒妨礙別人法律憑什麼干涉?

所以這一定是"惡法"!

不過考量到基因相近下一代容易殘疾,

而養育殘疾的子女往往會消耗龐大的社會成本,

所以個人觀點而言這條法律我倒覺得是"善法",

以犧牲某些人的權益來降低整個社會付出的成本,

當然這是我一家之言,

大家當笑話看看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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