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在站上發文 還請見諒(若是要炮請小力一點)
台灣的某電力公司 他的計費方式是用累進計費的 超過的越多是越貴 到此處都還是合理的 接下來就有點讓人感到納悶 不知是要賺裝電表費還是什麼 同一棟屋子居然可以以樓層來申裝電表 這樣明顯的差距就跑出來了 一顆電表的只能眼睜睜的看著用著差不多度數跟分2,3顆(分攤合計起來) 繳更多的錢
我家當例子 他計費如下: 總用電數是1054度 2945=220*2.10+440*2.68+340*3.27+54*3.5(這是我家用的繳錢是理所當然的)
可若是裝兩顆電表的以平均算是527度 這樣他根本就不會計算到*3.27跟3.5的
以上
在電費成本高漲 漲價是可以接受的 但是不是應先把計價方是先給搞公平了
同一棟的分裝沒關係 以總和累計來算或是其他計價方式 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
抗漲方法 像節流也是重點 節省人事開銷 購電時簽約(老是簽肥約)等等
若是有誤還請指正
我是住集合住宅 很不幸的 電力公司是不給裝2顆電表 因我家只有一個出門
放眼望去 整個大街上只有一個出入門的裝2,3顆算是正常的
上來說這檔事 只是要說這大有為的政府 總是讓有辦法的......
辜意 就只能乖乖吃悶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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