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意識該覺醒了!不該放任不誠實且玩弄文字遊戲的店家消遙!

阿!抱歉!沒注意到有這條板規!
已自砍!

不過我簡單說一下內容,讓大家知道一下好了!(這樣應該可以吧?)

燦坤因為一台螢幕的店面價格與廣告DM價格差了390元~
所以遭民眾到公平會檢舉!遭罰100萬元
燦坤不服,又提出行政訴訟,一樣敗訴!
所以這是消費者的大勝利喔!


2007-01-17 21:29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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