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居士目前是個大學生,
目前在全家當假日大夜工讀生,
在今天我去了一家公司面試,
有錄取叫我下禮拜一報到,
所以我想把全家的工作辭掉,
但店長說要離職要提前一個月來說(工作未滿一年)
而且不僅薪水拿不到還要扣錢(這合理嗎)
所以我的問題是能夠放棄3月在全家工作的薪水並離職直接到新公司上班嗎?
還有所謂大夜加給是看公司要不要給還是勞基法有規定?
工作期間如雇主要求我簽一張自願放棄勞健保的切結書這張切結書具有效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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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果我想直接到新公司上班
我該怎麼做
因為店長說我要提前一個月通知
所以現在不給我走
這份工作我實在做不下去了
上大夜班致我日夜顛倒(我是日校生)
而且薪水還比新的這家公司低(大夜時薪103還是3月才漲的)
但店長說要離職要提前一個月來說(工作未滿一年)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而且不僅薪水拿不到還要扣錢(這合理嗎)
>>這要看你進去公司時合約有沒有寫,有些公司合約中會載明未預告離職要賠款
所以我的問題是能夠放棄3月在全家工作的薪水並離職直接到新公司上班嗎?
還有所謂大夜加給是看公司要不要給還是勞基法有規定?
>>勞基法沒規定,不過你進去沒說大夜薪資多少嗎?大夜應該一開始就會講好比較高的薪資
有說就要給到那個薪資
工作期間如雇主要求我簽一張自願放棄勞健保的切結書這張切結書具有效力嗎?
>>無效,因為違反勞保法,勞保是強制納保,只要公司有勞保就一定要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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