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Hand ZERO wrote:這樣的公司可不可以去申訴咧......(恕刪) 當然可以 !只是現實面就是這樣人事小姐 跑健保局也很累! 上班一陣子才去加保健保是 公開的祕密! 反正都會一次補足!在以前沒有國民年金這東西之前 還有三個月才去加保的! 更老一輩的 只有勞保年代的根本就是看老闆高興 過好幾年才去加保! 早年的人為了吃飯通常都是忍住不敢坑聲!當然是可以去告只是假如你是老闆 還會用一個 告過你的員工嗎? 而且這員工不覺得跟老闆面對面很尷尬嗎?
FreeHand ZERO wrote:某間化粧保養品代理商公司規定,專櫃必須做滿七天才有薪資可以領...這是基於勞基法哪一條規定呀!?那健保、勞保也要七天後才生效嗎!?這樣的公司可不可以去申訴咧......(恕刪) 你好..我表弟是某超商的店長..(自己的店..)他有跟我說過這方面的事..他說..其實..就算你只做一天(或幾小時..)都是"有工資"的...只是..大部分人都是自己不好意思去要..或者是..公司懶得處理...勞基法不是規定了..上班(工)的第一天就要投保勞保了..相對的就一定有工資..只是..還是看你要不要去爭取...
FreeHand ZERO wrote:某間化粧保養品代理商...(恕刪) 公司有發生這樣的事情 剛好我有經手人事問題公司之前也有來做二天的....因為第一.二天都是在看~~~第三天沒來........不作了第五天來電話說要那兩天的薪水.......機車哩 勞保 健保 團保 四餐費用......不知道要跟誰拿哩還敢來拿薪水.
jackual0612 wrote:那不就 隔天不做了 不就隔天又再去退保! 有時候立這種法 也是很難去貫徹執行 可是敢開公司或請員工,就要有承擔風險的決心,難道台灣職場都這樣搞嘛...不知道國外會不會也這樣枉顧勞工權益
jackual0612 wrote:那不就 隔天不做了 不就隔天又再去退保! 有時候立這種法 也是很難去貫徹執行 ...(恕刪) 實不相瞞..小弟當初退伍才3天就找到了一份工作..屬業務性質的..隔天就去上班..可是一整天下來..覺得自己不適合..家裏也不贊成..再隔天我就去說..不好意思不上班了..當然..不會想要工資的..可是..後來我再找工作後..有看到那家公司也是有幫我保勞保..1天..
達 叔 wrote:實不相瞞..小弟當初...(恕刪) 早年在一家公司也是做不到2個星期! 當然就是走人 之後有一天靈機一動就跑去健保局查一下 就算只是做2星期 那也應該要加保! 不查還沒事 一查就發現 怎麼根本沒有加保!直接問服務小姐 請問這樣合法嗎?那小姐 也是講的 吱吱嗚嗚的 很低調! 最後只說 只要僱主有回來補足就合法! 過了三個月後再去查一次才看了 的確是有加保 但那已經過了三個月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