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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不要以演藝圈事件質疑司法公正~

最近看到大家以ma案質疑司法
大家有沒想過司法制度可能有點無辜
因為這可能是日本外交遊說的結果
而且檢察官和法官權利雖然很大
但也是於法有據
畢竟心證是很主觀的~
何況計程車當然會選擇和解~
難道大家期待計程車會選擇回應網友的憤怒而不要和解金嗎~
被打的受害者都不計較了大家生氣啥~
反而大家應轉而司法以外的途徑來懲罰makio
例如不要再叫他上節目啦
可以強調大家都不想在康熙來了啥的節目看到這個人啦
但以演藝圈的生態
過陣子可能又開始上節目啦~
所以相較於司法制度
台灣的媒體生態可能更需要改善~
2012-03-16 8:15 發佈

smartelmer wrote:
不關makio就算啦...(恕刪)


三年內不會上節目了... 至於三年後.. 我只能說 台灣人是健忘的...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smartelmer wrote:
不關makio就算啦...(恕刪)


三年後司機和解金+捐款還有300萬
ps:一般民眾之間的和解金想拿50萬都沒辦法,這次的和解金真是大大大....
她三年內無法在台工作
至於如果以不領通告費的方式上節目算不算工作
我不知道

勞委會職訓局外勞管理組長傅慧芝今天證實,勞委會已依就服法規定,於2月16日發文廢止Makiyo在台工作許可證,拘留事由消滅後,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應立即出國,3年內不得再申請來台工作。(新聞標題:Makiyo在台工作證已廢止)
smartelmer wrote:
反而大家應轉而司法以外的途徑來懲罰makio
例如不要再叫他上節目啦
可以強調大家都不想在康熙來了啥的節目看到這個人啦
但以演藝圈的生態
過陣子可能又開始上節目啦~...(恕刪)
蔡依倫,遥めい,李寶英,河智苑,韓藝瑟,朴寒星,樸敏英,李智雅,尹恩惠,蘇怡賢,韓藝真,宋慧喬,新垣結衣,Tiffany,T-ara,AOA,Rainbow
贊成樓主+1
就司法而言,已經給被害者相當的補償,沒有多大可挑剔之處。
倒是演藝圈,
如不意外,只要檯面上那些藝人繼續把持著,
那makiyo會再回來也可以預見了。
留七分正經以度生,留三分癡呆以防死。
說不定到時在對岸 大撈 人民幣..好像更賺~

smartelmer wrote:
難道大家期待計程車會選擇回應網友的憤怒而不要和解金嗎~
...(恕刪)


刑事傷害帶民事求償就好了
要啥和解金~~

隨便的藍 wrote:
刑事傷害帶民事求償就...(恕刪)

一般傷害罪的民事求償可以要到多少錢?
和解就是要撈一筆的...
你覺得民事還拿的到一毛錢嗎?!
頂多賠你個醫藥費加修車費...

隨便的藍 wrote:
刑事傷害帶民事求償就...(恕刪)

curryho wrote:
和解就是要撈一筆的....(恕刪)

如果走民事庭,當然會算得更多,因為除了身體跟物品的傷害損害,還有勞動減損要算,之前新聞就有報過算一算也就是300萬!
管妹...是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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