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有個七職等公務員,因為常常曠職不上班,所以被開除了~~這算是好的吧??以前認為公務員怎麼擺爛績效只會為低但還能有這份飯碗,現在台南市政府開斬了,讓這個常曠職的連鐵飯碗都沒有了~~台南市先這樣做,我想其他單位公務員也會開始擔心了吧,尤其是一些怠慢曠職卻還領人民薪水的公務員,這樣的公務員砍掉一個是一個~~接著其他縣市也會跟進了吧~~
曠值不上班除非是工作的很不耐煩或是已經跟單位長官鬧翻不然不會出現這種狀況而且一般的單位~就算真的出現鬧翻不想上班人事單位跟該單位的大頭也會想辦法規勸想辦法先讓他請假~之後再來打算~所以會真的到這種地步的應該已經到不可挽回的地步或是該員已經打定主意就是不爽上班了不然你以為有誰想冒著被投訴的風險開除一個人讓自己惹一身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