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我停車在土地銀行前的停車格,
傍晚6點去開車的時候,發現有人留了一張紙條在前擋玻璃上,
大致上是說我的車被一部車擦撞後跑走,我仔細一看,
果然右後車門有一道刮痕,於是我就去報案,
現在是說明天要去銀行調監視器,但是警察說這沒有人受傷,不算刑事案件
所以不能發文給土地銀行,明天要跟我去問銀行願不願意借監視器給我們看,
我想請問熟悉車禍處理的大大,是不是只有刑事案件才能發文給銀行借調監視器畫面
還有明天如果銀行不願意借的話,要如何請他們借給我們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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