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ngle0414 wrote:年齡限制:30歲以下...(恕刪) 告發他阿! 怎麼有這麼蠢的人 會表明的說出來! 勞委會只能假裝訂出一個 不能直接講 條件限制但心中很明白 不錄取也不會告知 原因! 反正不是心中預定條件者就是 不錄取
HP153 wrote:我不先把條件列好難道讓大家白忙一場?...(恕刪) 所以 人事官會有 面試不完的新人! 有的根本不合公司要求的 大約 15分鐘就 game over 好一點的或許還有可能的就會面談到30分鐘 但絕對不會從嘴巴中說出 要求啥條件!!!
超偽善的規定,你是老闆,明明就是不想請你覺得不適合的人!比如說你要請資深業務來替公司做核心的貢獻,偏偏就來23歲以下、55歲以上,要請show girl,就來35歲壯漢。要找男性內褲MD,偏偏來18歲少女...鬼扯什麼不能定這些東西,大家都心知肚明,人就是有適任與否的問題!弄表面,亂搞的跟雞鴨魚肉一樣...
同意先把條件規範出來不至於面試的人見了一堆可能不適合用的求職者也多碰避幾次我舉例看到有些門市想要找年輕的女孩子規則不定。男生&婦女也來求職做生意的就是想賺錢但就不合乎需求被冠上這罪。有種 檳榔西施 也不許要求年齡
不是都會先有收到履歷.....然後才通知過來面試嗎?如果有年齡或性別的限制那在履歷審核時就可以刷掉啦.....不要通知本人過來面試這樣不是就沒問題了嗎?至於需具備的能力、經驗、....這些本來就可以設限的阿這些在履歷內也大概就能看出來了jackual0612 wrote:所以 人事官會有 面試不完的新人! 有的根本不合公司要求的 大約 15分鐘就 game over 好一點的或許還有可能的就會面談到30分鐘 但絕對不會從嘴巴中說出 要求啥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