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有一個問題:如果A公司員工利用職務之便,將業務轉交給其他公司,來賺取獲利.使A公司損失獲利機會,怎麼辦?在我印象中,有一則類似情形的新聞,新聞內容大概是說:某位在甲公司任職的員工或主管,利用職務之便,將業務轉給B公司,來賺取獲利之類的.甲公司得知此事,告上法院,法院判決結果,員工要賠償甲公司,賠償金額好像是之前所獲利的金額.大概是這樣.我印象中好像不是很久的新聞,可是我找不到,要麻煩板上的達人幫忙,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