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車被撞 對方賠償的問題

原由:車子在人行道被撞 對方逆向 我人不在車上 我距離車子不到十公尺 在旁邊目睹了所有發生
撞到後 我跟朋友去攔車 他還不停 朋友開著車 去追 跟他說 你撞到車了 對方不理會 也撞我朋友的車
後來他撞了好幾台車後 因為車子不能行駛才停下來 所以是肇事逃逸


車廠估修車費六萬 對方父親一開始態度很好 說想和解
隔一天又希望肇事責任出來 再來談
我知道他是希望肇責出來對他會相較有利 但被撞是事實


問題一 平常我都要用車 我是否可以跟他要求其他賠償??

問題二 對方遲遲不可動作 車子輪胎也破了 所以一直停在車廠 我可以用甚麼方式快速解決呢?
不然停在車廠曬太陽 也不好

問題三 肇責出來 會是怎樣? 會因為我停人行道 我就要付三成修車費嗎?

問題四 如果要付三成 我不滿意 我可以告他嗎??那結果大慨會怎樣?

問題五 車子是家裡公司名 如果進法庭後 我人去當兵 所有事可以交由家裡處理嗎??


P.S
希望不要有正義魔人來炮我 不要跟我說甚麼停在人行道不對 甚麼的 我都了解
但我想問有誰真的那麼守規矩 連路邊停車買個小東西 都停在停車場
我停的地方是我朋友開的店門口 當時十點多 只是要找個朋友 馬上就要離開 不到十分鐘
人行道寬度 可以容納兩台半的車寬 我是有點小瑕疵 但對方肇事人 也是開在人行道上 還逆向人行道

我知道台灣是這樣 很多模糊地帶 有些地方 有些時間 停車是不會開單的
但是一出事就甚麼都要照規矩來
2012-03-04 5:3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問題
你之後的解釋反而讓人看了不舒服。

我最討厭那種,我只停一下阿,我買個東西,接個小孩,一下就走這種話。

我家附近就有學校,老是被這些只停十分鐘的逼到我要逆向,真的發生事情,不就拎北很雖?





我之前車被撞,撞我的逃走,我車牌也是報給警方。

不過過了幾天,警方跟問我,問我有沒有受傷,我說沒有,警方就說『沒有受傷就不算肇事逃逸』,

好像就變成什麼毀損之類的。

反正到現在也沒有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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