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出貨標籤與證明、有啥罪

某公司向A公司與B公司及C公司進口食用肉品

A公司產地美國

B公司產地澳洲

C公司產地鈕西蘭

當肉品進口檢驗時、有A、B、C 三家廠商貨品

當在國內分裝時候不使用A產地標籤只在上面註記 XX肉A 以示區別

出貨證明只提出 澳洲、紐西蘭 刻意不出示 美國產地證明但是有售給該店家這家公司的貨源

消費者不知通通吃下肚、消費者有沒有求償的可能

肉品銷售業者、加工後賣出排餐的店家有啥罪
2012-03-02 9:5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標籤 證明
andy9999 wrote:
某公司向A公司與B公...(恕刪)

貪便宜使用塑化劑做成食品賺大錢的,通通也無罪。

andy9999 wrote:
某公司向A公司與B公...(恕刪)


那必須要能證明 是因為吃了這一家的肉 如果有混吃到其他肉 那可不算喔!

cowboytwn wrote:
貪便宜使用塑化劑做成...(恕刪)


還會裝可憐說自己也是被害者

andy9999 wrote:
某公司向A公司與B公...(恕刪)


很正常啊
因為吃下肚的不是他們自己
沒聽過嗎
種菜的都不吃那些要賣的菜
要自己吃的都另外種
再加上我們的公務員""人員嚴重不足""
根本無法3管5卡
所以您說的狀況
確實是100%會出現啊
習慣就好
這也代表政府政策3管5卡崩盤了。

最悽慘的就是消費者。那塊肉含/不含瘦肉精的,沒人知道。



以後大家比雖小的,就叫『超級瘦肉人』了。

特徵:會突然性脾氣暴躁,頭頸扭來扭去嚴重抽搐。

戰鬥指數從0衝到破萬,只要3秒,媽呀~~~~

還可分等級,進化到1~4代。

根據大清例律...
無罪..


andy9999 wrote:
某公司向A公司與B公...(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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