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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誰還用聯邦銀行的信用卡 或是還欠聯邦銀行錢阿 真的要小心了

我不是在銀行業上班

也不是聯邦銀行的對頭

我只是從專科開始就使用聯邦銀行的信用卡的消費者

看到這樣的新聞 真的覺得很可怕

下一個難道沒有可能是跟聯邦銀行有往來的你跟我嗎

誰都有可能有還不出錢的日子阿

說真的 我有點怕了

剛剛問了

剪卡剪斷寄回就好了

我應該會儘速剪卡吧


債務公司暴力討車 聯邦銀立即解約

〈獨家〉債務公司暴力討車 聯邦銀立即解約
記者:林佳瑩

國內幾乎所有銀行,都會委託所謂的財務管理公司,幫忙尋找沒按期繳款的權利車,光是聯邦銀行台中分行,一年就有將近200輛車,每找到一輛,銀行就會給尋車業者1萬到5萬元不等的獎金,因此,現在連計程車司機,也會幫銀行尋車。

把銀行提供的車籍資料,全部輸入到PDA或是手提電腦裡面,走到哪就能查到哪。

計程車天天在市區東奔西跑,接觸的車輛最多,也很容易找到,重點是還能賺到一筆外快。

以聯邦銀行來說,1年沒有繳交貸款的車近200輛,尋車獎金,通常以汽車市價來評估。

聯邦簽約委託的尋車公司,除了已經被立即停止合約的華信,還有另外2家,一期沒繳錢的客戶,會先以電話通知,如果再不繳錢,就列為尋車名單,車子有時還會莫明其妙,直接被拖吊,要贖回就得乖乖付錢給銀行,否則車子就等著被法院拍賣,但尋車業者在沒有法院強制命令下,擅自私下拖車,還有爭議。


街頭討債公然圍毆 七名嫌犯落網

台中市一名謝姓男子因積欠汽車貸款,遭六名討債成員當街圍毆,歹徒不僅拿出棍棒砸毀車輛,謝姓男子更是被打的遍體麟傷,外界質疑公權力不彰。台中市第五警分局強調,接獲報案後共出動十多名警力維持現場秩序,隨後也立即逮捕包括討債公司負責人等共七名嫌犯,否認袖手旁觀。(黃進恭報導)

七號下午三點多台中市北屯區文心、熱河路口,發生街頭喋血圍毆事件,四十七歲男子謝政達開著向銀行抵押貸款的車輛,遭討債公司成員盯上,這六人立即變成凶神惡煞,不僅持棍棒砸毀車輛,還將謝姓男子拖出車外,群體圍毆,既使員警趕到,歹徒仍是狂踢謝姓男子下體,過程民眾以攝影機拍攝,經媒體披露,光天化日下,歹徒竟如此囂張,外界質疑公權力不彰,台中市第五警分局分局長莊鴻璋表示,接獲報案後,立即出動十多名警力,維持現場秩序,第一時間制止歹徒暴行。

[三分鐘內員警趕到現場,十多名支援警力也趕來,隨後逮捕六名打人嫌犯]

警方隨後逮捕洪進才、林同容等六名涉嫌打人的嫌犯,他們都是討債集團成員,專門暴力圍事毆打積欠銀行金錢的民眾,警方查出六名嫌犯全都任職華信公司,非法暴力討債,發生街頭喋血事件,負責人趙文洲難辭其咎,也遭警方逮捕,警方強調過程依法處理,絕無縱容嫌犯傷人,全案則依傷害、毀損、妨害自由等罪嫌移送法辦。




2007-01-08 19:32 發佈
我有看到新聞,真的還蠻扯的,警察記得交通大執法,忘記治安大執法呀?!
有欠錢的才會被討,
用信用卡又不等於欠錢,何需小心被討債?
砍美眉,救小白,快找腋魔俠Online~
很多的警察只管獎金

不管人命

況且這些人還是警察的舊識
所以說買車還是備妥現金比較妥當,雖然現在不少零利率,不過萬一哪天你神經大條一點
兩三個月忘了繳貸款,車開在路上...難保銀行不會"繞人"來...
那時用佳法發的家樂福簽帳卡,轉到聯邦銀行,誰知道聯邦銀行竟然不願發卡給我,還好那時手上也是一堆卡,不發卡,我就去大潤發買,今天看到這個新聞,真慶幸當初聯邦沒有發卡給我!!!
Snow wrote:
有欠錢的才會被討,用...(恕刪)

可能大家不太記得了,前幾個月才有人欠了聯邦銀行3元而信用破產…
不再為3元信用破產
http://goo.gl/b3MUUb 支持環保 減少用紙 發票要刷 手機條碼
不只是銀行,之前連遠傳電信也是把債權賣斷給應收帳款公司,至於這些自稱企業社、企管顧問公司的討債公司要怎麼跟債務人要錢,銀行跟遠傳是完全不過問。

講難聽一點,這家討債公司早就已經用這種方式幫聯邦銀行不曉得拿回多少帳款,現在討債公司非法討債的影帶都曝光了,一方面裝作毫不知情,另一方面跟這家討債公司中止合約,想藉由切割的方式挽回銀行的負面形象,又能騙得了多少人?
僅對街頭討債評論...這真是無政府狀態了...唉
http://www.wretch.cc/album/victorwang99
銀行委外的討債公司絕對不太敢太囂張
因為金管會會釘銀行,銀行會釘委外公司

當繳款不正常、或完全無繳款
銀行聯絡找不到人(躲起來不跟銀行談)
拼命換電話換住址
這時候的催討都還在銀行本身、或銀行委外的討債公司
催討連講話都要必恭必敬的,以免被欠錢的人反咬一口說恐嚇
所以這種討債公司不可能太囂張。

但是賣斷的不一樣,當銀行催討無效超過規定期限,
必須淪落呆帳當作虧損,賣斷給討債公司的時候
代表銀行已經放棄這筆帳了,能賣多少就算拿回多少
其他的錢等於是掉到海裡了

銀行營運都認列虧損,債權也移轉出去
之後人家怎麼催討,這就已經不是銀行可以管轄的事情了

而這種討債公司買下這筆帳,不管有沒有催討到
本身就要先支出這種買斷的費用(成本)
所以有找到欠債人的話,他們死催活催的都會要人把錢吐出來
能吐多少 = 能賺多少
當然聽的到的手段就會比較惡劣

不過我是覺得這種都還是正常的社會機制
畢竟銀行走正規方式,好好的跟債務人追討債款被裝孝帷
那種買斷的討債公司,會乖乖的再走同一條路嗎?
真的乖乖走同一條路,債務人會還錢嗎?

但這種檯面上的,催討的債都還是在債務人欠債的範圍之內,不可能超過賣斷的債務。
檯面下那種地下錢莊的,利息和討債手法、討債金額才是非常恐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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