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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協助~一起檢舉社會敗類!

各位親愛的朋友們,以下為本人所經歴的事件,在此懇請各位踴躍提供本人線索,以便追緝社會的敗類人渣,感激不盡!謝謝~

時間:101年2月24日 下午15:00~16:30
地點:高雄市鳯山區維新路(凱基證劵對面路邊停車格)

事件描述:本人因辦理公務至鳯山區光遠路拜訪客戶,而在約下午15:00將車子停至維新路的路邊停車格(旁邊是彩劵行),因想說離開不會很久,而將公事包放在車上未拿,而後前往拜訪客戶。而至約16:10左右拜訪客戶完後前往取車,卻發現左邊駕駛座玻璃破裂,碎片整塊掉在地上,車內碎片四散,檢查了一下,發現整個公事包不見,其餘東西都還在;當下旁邊店家告知當時他在店內有看到人影,但並未看得很清楚,另亦提及當時有另一路過開車女子有跟店家告知有看到車牌號碼(未看到英文),該女子也就離開;當下第一時間本人迅速報警,隨後警察到場,到場後警察詢問發生時間和發生經過等問題,隨後亦至對面鳯山區農會的保全進行詢問,表示只有看到車色為綠色,廠牌不清楚,再來警察就說先回警察局做筆錄備案;到警局後本人第一時間做相關個人證件和信用卡的掛失止付的動作,一一打電至各相關機構做中止,以避免敗類有機可乘~在此有詢問警察是否可調到監視器影像,警方表示事發地點並未有監視器,無監視器可調,但可調路口監視影像,以時間和相關線索進行比對(車號和車色),但需些作業時間(警方表情口氣有點愛理不理的樣子),而後會再進行通知;本人深知台灣警方的辦案態度和效率,是持保留態度,有時求警不如求已,才是實際!在此本人亦想透過網路力量,請各網友協助幫忙本人收集相關事證,請網友回想在101年2月24日下午15:00至16:00之間有經過鳯山區維新路和光遠路相間的各路口,車上的行車記錄器是否有拍到,或是當時騎機車有經過或是走路有看到,任何相關訊息本人都不想放棄,請協助幫忙,再告知於本人;也請網友廣為轉寄,以方便掌握辦理時效!再次感恩~謝謝!(這是真的~)
2012-02-27 9:5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社會敗類

lung.huang66 wrote:
各位親愛的朋友們,以...(恕刪)


我幫樓主轉po到FB 祝你早日找到歹徒

lung.huang66 wrote:
事件描述:本人因辦理公務至鳯山區光遠路拜訪客戶,而在約下午15:00將車子停至維新路的路邊停車格(旁邊是彩劵行),因想說離開不會很久,而將公事包放在車上未拿,而後前往拜訪客戶。而至約16:10左右拜訪客戶完後前往取車,卻發現左邊駕駛座玻璃破裂,碎片整塊掉在地上,車內碎片四散,檢查了一下,發現整個公事包不見,其餘東西都還在;當下旁邊店家告知當時他在店內有看到人影,但並未看得很清楚,另亦提及當時有另一路過開車女子有跟店家告知有看到車牌號碼(未看到英文),該女子也就離開;當下第一時間本人迅速報警,隨後警察到場,到場後警察詢問發生時間和發生經過等問題,隨後亦至對面鳯山區農會的保全進行詢問,表示只有看到車色為綠色,廠牌不清楚,再來警察就說先回警察局做筆錄備案;到警局後本人第一時間做相關個人證件和信用卡的掛失止付的動作,一一打電至各相關機構做中止,以避免敗類有機可乘~在此有詢問警察是否可調到監視器影像,警方表示事發地點並未有監視器,無監視器可調,但可調路口監視影像,以時間和相關線索進行比對(車號和車色),但需些作業時間(警方表情口氣有點愛理不理的樣子),而後會再進行通知;本人深知台灣警方的辦案態度和效率,是持保留態度,有時求警不如求已,才是實際!在此本人亦想透過網路力量,請各網友協助幫忙本人收集相關事證,請網友回想在101年2月24日下午 15:00至16:00之間有經過鳯山區維新路和光遠路相間的各路口,車上的行車記錄器是否有拍到,或是當時騎機車有經過或是走路有看到,任何相關訊息本人都不想放棄,請協助幫忙,再告知於本人;也請網友廣為轉寄,以方便掌握辦理時效!再次感恩~謝謝!(這是真的~)...(恕刪)



建議排序一下

這種擠在一起的

通常都看不完就走了

YouTube FYLAQQ
lung.huang66 wrote:
各位親愛的朋友們,以...(恕刪)


文太長、又加入個人情緒字眼及感想,這種事說重點就好,我想大部份人看不到一半就閃了吧.....
我們高雄的治安真的是.......
結果還有一群人在沾沾自喜
lung.huang66 wrote:
各位親愛的朋友們,以下為本人所經歴的事件,在此懇請各位踴躍提供本人線索,以便追緝社會的敗類人渣,感激不盡!謝謝~

時間:101年2月24日 下午15:00~16:30地點:高雄市鳯山區維新路(凱基證劵對面路邊停車格)

事件描述:本人因辦理公務至鳯山區光遠路拜訪客戶,而在約下午15:00將車子停至維新路的路邊停車格(旁邊是彩劵行),因想說離開不會很久,而將公事包放在車上未拿,而後前往拜訪客戶。而至約16:10左右拜訪客戶完後前往取車,卻發現左邊駕駛座玻璃破裂,碎片整塊掉在地上,車內碎片四散,檢查了一下,發現整個公事包不見,其餘東西都還在;當下旁邊店家告知當時他在店內有看到人影,但並未看得很清楚,另亦提及當時有另一路過開車女子有跟店家告知有看到車牌號碼(未看到英文),該女子也就離開;當下第一時間本人迅速報警,隨後警察到場,到場後警察詢問發生時間和發生經過等問題,隨後亦至對面鳯山區農會的保全進行詢問,表示只有看到車色為綠色,廠牌不清楚,再來警察就說先回警察局做筆錄備案;到警局後本人第一時間做相關個人證件和信用卡的掛失止付的動作,一一打電至各相關機構做中止,以避免敗類有機可乘~在此有詢問警察是否可調到監視器影像,警方表示事發地點並未有監視器,無監視器可調,但可調路口監視影像,以時間和相關線索進行比對(車號和車色),但需些作業時間(警方表情口氣有點愛理不理的樣子),而後會再進行通知;本人深知台灣警方的辦案態度和效率,是持保留態度,有時求警不如求已,才是實際!在此本人亦想透過網路力量,請各網友協助幫忙本人收集相關事證,請網友回想在101年2月24日下午15:00至16:00之間有經過鳯山區維新路和光遠路相間的各路口,車上的行車記錄器是否有拍到,或是當時騎機車有經過或是走路有看到,任何相關訊息本人都不想放棄,請協助幫忙,再告知於本人;也請網友廣為轉寄,以方便掌握辦理時效!再次感恩~謝謝!(這是真的~)
會幫你問問朋友有無路過拍到

但可見你常帶鉅款出入被盯上,或平時太高調了

lung.huang66 wrote:
各位親愛的朋友們,以...(恕刪)


台灣是有警察的!!!
不必多此一舉~
否則要警察幹嘛?
直接把你停車正確位置拍幾張各角度的相片,
貼上來有經過你車子附近的人才好幫你。
lung.huang66 wrote:
101年2月24日下午15:00至16:00之間有經過鳯山區維新路和光遠路相間的各路口,車上的行車記錄器是否有拍到

lung.huang66 wrote:
各位親愛的朋友們,以...(恕刪)


貴重物品務必隨身攜帶

攤一時快的結果就是麻煩上身
這些敗類就是這樣的明目張膽,目無王法,加警方一副事無關緊的姿態,不禁更讓人心寒~這就是我們生活的環境和社會呀!朋友們~自立自強呀!(我)

本人針對事件簡略重點描述:
一、本人因辦理公務至鳯山區光遠路拜訪客戶,而在約下午
15:00將車子停至維新路的路邊停車格(旁邊是彩劵行),而至約16:10左右拜
訪客戶完後前往取車
,卻發現左邊駕駛座玻璃破裂,碎片整塊掉在地上,
車內碎片四散,檢查了一下,發現整個公事包不見,其餘東西都還在;

二、當下旁邊店家告知他提及當時有另一路過開車女子有跟
店家告知有看到車牌號碼(未看到英文),另對面農會保全有看到車色為綠色
;在此有詢問警察是否可調到監視器影像,警方表示事發
地點並未有監視器,無監視器可調,但可調路口監視影像,以時間和相關線索進行
比對(車號和車色),但需些作業時間(警方表情口氣有點愛理不理的樣子),而
後會再進行通知;本人深知台灣警方的辦案態度和效率,是持保留態度,有時求警
不如求已,才是實際!

三、在此本人亦想透過網路力量,請各網友協助幫忙本人收集相關事證,請網友回想在101年2月24日下午15:00至16:00之間有經
過鳯山區維新路和光遠路相間的各路口,車上的行車記錄器是否有拍到,或是當時
騎機車有經過或是走路有看到,任何相關訊息本人都不想放棄,請協助幫忙,再各
知於本人;也請網友廣為轉寄,以方便掌握辦理時效!再次感恩~謝謝!(這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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