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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可推薦有能力的律師(文長......)

因為媽媽去年在一般鄉間小路騎機車與對方發生車禍....
拜託!!可推薦有能力的律師(文長......)

我方為A車,對方為B車,C點為最後倒車位置,當時媽媽已騎到馬路中間而對方在沒減速的情況下,直接撞上我方的機車,所以在C點倒下,因為鄉間小路附近無監視器,也無目擊證人,而對方在發生車禍時疑似撞到大排水溝旁的護欄,當下人尚有意識....而媽媽當時被對方撞到地上,對方也倒在媽媽上方,造成媽媽靭骨斷裂....

車禍當天對方的爸爸態度算有善也一直表示歉意,但就在收到初步分析研判表內,我方多了一條"左方車未讓右方車",及對方在手術後竟陷入昏迷(後來約60天後醒了),在此時其對方父親態度180度大轉變,在第一次協調委員會時,一開口就說是媽媽撞他兒子,害他兒子變植物人(60天後人已清醒,仍一直說他兒子是植物人為何有種人),就在一陣子吵雜中協調委員會是大失敗...

對方馬上去提告,告媽媽過失重傷害...........加上高額民事賠償

第一審時,我方請了一方"空有律師執照的綠師(真的我臉的綠了)"不知爸媽去那請來的,完全看不出來為了這案件做了什麼,幫了什麼,只是一昧的責怪媽媽不會講話(很會講話的話請你到底要幹嘛),說我們給的資料太少,要我們去找看看有沒有目擊證人....才有可能打贏官司,不然就一定會輸.....如果輸的話不是他的問題呀,什麼什麼的,還沒打就被你唱衰,果不其然,輸!!!且連緩刑機會都沒有,這位爛綠師就此消失,沒關係,我希望你永遠消失,這麼爛,只希望不要再有人深受其害,白白浪費了辛苦$

而判決結果為,判刑六個月,可易科罰金,一天一千元

有時覺得司法,交通條例真的好不公平,為何是對方來撞我們的,為何只因交通條例上的路權什麼的,到底是為什麼左方車要讓右方車,右方車就算錯在先,被他撞到了,還要我賠$,我真的很不能接受,

加上本身家中環境並不好,家人工作都不穩定,但媽媽已經55歲了,總不能看他被關,原想說先申請貸款再慢慢支付易科罰金

但今天接到消息,對方不服"上訴"了,因為他覺得判的太輕,且要求不得易科罰金

對方一定要看我媽媽被關,他才會甘願嗎?判的太輕,你為何不被關看看

媽媽身體不好最近又為了這官司的事,只剩骨頭了

但事實發生了,只能面對解決問題,真的感謝各位大大,看到這裡

想要拜託01的大大們,是否有認識在台中或彰化的有能力的律師,最好是對於交通事故拿手的,

因為第二審地點在台中高等法院,而我家是位於彰化,所以最好是在這二地開業的律師比較方便聯絡,請各位可推薦

但也拜託不要給我廣告文,我真的是需要可以幫助我媽媽的人,不要再給我一個空有執照的"綠師"了

真的很感謝~~~~~

2012-02-24 2:1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能力 律師
vepp724 wrote:
因為媽媽去年在一般鄉...(恕刪)


當下警察有測量嗎?
然後當下有移動位子嗎?!

請律師我記得如果沒有錢還是什麼的,也可以有那種免費的律師還是什麼的!!(友寄隆輝好像後來也是用這個去請到了律師!)
況且,我覺得可以跟議員請求協助!(給警方壓力,警方會秉持公正的態度去辦理)(雖然這樣比較!!i#!i#)
有能力的律師當然有,不過先問一下樓主您的預算是多少?
要加入FIT車主專屬的LINE群,請PM我
老一輩會覺得免費不會好好幫你打官司,但事實證明付費的也不一定會認真幫你打,預算真的不高呀!應該只有5k~5.5k,
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
vepp724 wrote:
老一輩會覺得免費不會...(恕刪)


這是標準的先禮後兵



法院內都會有律師公會

你可以去律師公會問問題

這部分是免費的

也可順便問問法律扶助律師怎麼申請

我印象有資格限制

且不能指定律師

法院內也有公設辯護人

通常公辯人都很好

對好人都很好(公辯職位在法院算很大的)

但因公辯很忙所以案件上可能會讓人感覺不認真

你可以跟書記官聯絡:申請調閱你案件卷宗

然後你就可以進法院閱卷室

裡面都有很多律師閱卷

可以觀察律師的工作態度

進而要名片

你也可以跟閱卷室的人混熟

可以請他介紹一些好律師

5000真的有點少

所以可以利用"法扶"、"法院內律師公會"

可以得到比較好的回答

可以多問幾次

可以遇到不同的律師

再詢問辯護費用

希望能幫上你

這是我在台南高等法院所了解的

有需要再私信我


vepp724 wrote:
因為媽媽去年在一般鄉...(恕刪)


其實騎機車真的很危險,可以不用騎還是不要騎的好

發生車禍不管誰對誰錯,騎機車的都是受傷較重的一方

判決結果是依證據來認定的
法官又不在現場
你沒有證據
而對方有路權
當然是你輸
再有能力的律師也幫不上忙
這麼說好了....
一個沒前科,初犯(車禍)過失傷害...對方沒死....
不論被告是什麼人...20歲的年輕人或60歲的歐巴桑....
只要態度不是太混蛋,有意願和解(只是和解不成)
大慨也都是判刑六個月
不會更重了....
所以..易科罰金這18萬...付定了....
也很難再少了...(除非對方過失責任比較大)

問題是...初判表...雙方過失比如何?
對方也有部份過失吧?
有的話...
就互告吧.....
多少賠償能減輕一點....


vepp724 wrote:
因為媽媽去年在一般鄉...(恕刪)


1、請問一下有一審判決字號可參考嗎?
2、對方已經變植物人了嗎?
(樓主說對方在60天後已醒來,但又說被告重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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