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車禍了~
我左轉燈要左轉~斜後方機車闖紅燈衝出來~
飛撞過來~
我滑行速度很慢大約只有20~
我擦傷!對方也擦傷!
可是衝出來的那台機車乘客就沒有那麼好運了~
她飛出去撞到骨折住院住了二十幾天!
我跟他的機車都有保強制險跟第三人!
可是完全沒用!
因為我跟對方都無照駕駛!
保險公司不理賠!
現在那個乘客跑來要索賠了!!
他說強制險是無過失主義!而且交叉理賠!
所以我的強制險要陪她!
我的保險是肯定不賠了!
可是他說他要去申請什麼基金代墊的!
代墊之後保險公司還是要來跟我要!
因為無過失主義!
所以我一定要賠!
這樣是對的嗎?
那初步判定表示要用來幹麻的?
善用汽機車強制險 不要讓您的權益睡著了!
善用「強制險」== > 大多數不知道
執行自己的權益 昨天聽朋友提起,她的老公騎機車,被小貨車撞倒了 左小腿骨折,但該肇事者郤逃逸了,後來他住⋯⋯院共花了6萬多元 只能很無耐的抱怨又受傷,又無法得到理賠聽完,提醒他,可利用自己車的強制險去理賠但要去警察局補申請交通事故證明(註明提到肇事者逃逸)再向自己車的產險公司申請,就OK了而正式收據只有一份!沒關係,強制險的理賠免正式收據只要在影印本收據上有蓋上醫院章這樣就可以了整理一下:政府強制險包括160萬死殘理賠和20萬意外門診或住院理賠而要申請肇事逃逸20萬意外住院門診
理賠步驟如下~
準備下列文件:
1.警察局交通事故證明(要有提到肇事者逃逸)
2.醫院的收據,可用影印本,但要醫院蓋章
3.向自己購買的強制險,產險公司申請出險
政府強制險的用意,就是為了萬一肇事者逃逸
受傷者不會求償無門,所以自己的權益,自己要爭取
您知道您繳的強制險費用擁有哪些權益嗎?
很多人只知道強制險[死殘給付160萬]和[傷害醫療給付20萬]的保障不要讓您的權益睡著了!
1.發生重大車禍時,通常是由救護車將傷者送至醫院而救護車的費用或是救助搜索費都可以申請理賠
2.車禍發生後,所有的看診、診療所產生的費用全都可以申請理賠(採實支實付),除此之外還包括轉院、出院、住院、往返門診的交通費用合理範圍內也都是可以申請理賠的
3.因車禍住院療養,無論是否雇用特別護士或家屬自行照顧病患皆可申請看護金(每日1000元){醫師確認病情需要,MAX 30天}
4.若因車禍發生造成頭部、顏面部或頸部受損傷導致遺存明顯醜形(瘢痕、線狀痕、凹痕......)女性可理賠至42萬元,男性可理賠至26萬元
5.因車禍而造成被當事人牙齒斷裂、掉落或其他損傷每一顆牙齒最高可申請1萬元理賠金
6.車禍若不幸發生對方肇事逃逸,或對方並無投保強制險的情況被保險人亦可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會申請補償金事故發生二年內皆可申請理賠
7.強制險理賠不分道路責任或事故當事人造成的過失皆可申請理賠,但事故發生時請務必記得要向警察局備案
發佈者: Just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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