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交通違規採隱藏性執法我還蠻贊同的呢
怎麼說呢
1.開車的時候會左顧右看有沒有警察或偽裝車在你車邊,可提高警覺,開車比較不敢違規.
2.台灣人開車沒有警察在時很容易違規或平常比較喜歡違規的人有警愓作用
3.對於大車逼小車採隱藏性執法,對小車相對提高安全性
4.政府財政困難,隱藏性執法可增加財庫收入
5.對平常開車遵守交通規則的人可以出了一口氣,處罰那些違規的人
6.警察增加開單機會,可提昇警察的照相技術,處理車子事故,照相品質可提升
這都可以"也支持"
但是感覺上這次"已經變調"
當由"執法者"個人都花費去買"取締器具"及所有的種種~~
感覺以不是為了"嚇阻違規"而取締
所以我覺得當"執行法律"已經變值的同時
我以對"它們"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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