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間公司通知我中獎...一台飛驣雙電爐.本人實在不知是啥?(是可煮吃的,還是暖爐?)反正中獎很高興.問題是它寄一張8800的給付憑單叫我簽名(說那值8800...有發票)若我接受可是要繳20趴稅(本人稅率)到底有沒有那個價值?我收到是用品不是現金阿?跟據法規中2萬元繳15趴稅,中那個爐要繳20趴稅.什麼道理阿?是你你會領獎嗎?
芝麻大事 wrote:最近有一間公司通知我...(恕刪) 為什麼是20%的稅呀??這種獎品應該是用"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吧??國民是10%,歪國人20%,彩卷統一發票2K以上20%97年3月之後就修法=>國人從15%降到10%了~政府舉辦的獎金獎項價值2K以上才是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