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ual0612 wrote:法條定太死 一點 辯論空間都沒有 你是想 律師都失業嗎? 本島有一個 公開的祕密二審絕對不可以 比一審判決還要重! 至於三審就會輕判 俗稱的「一審重判、二審輕判、三審豬腳麵線 ~~」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