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
我去年4/1開始上班,每個月領5萬元,這個月領薪水時,老闆卻告訴我要扣勞保,而且從到職那個月起沒扣的都要回朔,這個月領的錢是5萬-(461*3)=48617(扣去年3.4.5月份),下個月扣6.7.8月.....以次類推
我的合約內容當初是寫
薪資5萬(內含勞,健保),我問了我同事和我一樣性質一樣合約的同事,他這個月並沒扣,老闆也沒提這件事,我跟老闆說內含的意思就應該是我實領,當初也是這樣談的,但現在他改口說內含的意思是我先給你,但你還是要自己繳,老闆是幫我代繳,要分批攤還,我不懂法律,只覺得他在玩文字遊戲,請問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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