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客機在澎湖上空解體,過不久後的數字週刊有一篇圖文並茂的報導...
內容是懷疑因外力因素(如飛彈)導致空中解體...
再過不久華航內部自爆,該客機已過預計轉售的月份仍繼續使用...
來個推理吧!
要延長使用需經過誰的批准...
因為延長使用導致機身空中解體的責任誰該承擔或有無法律責任?
每次空難如果是人為疏失,大概造成疏失的人往往自己也是遺體之一...
可是澎湖空難的責任歸屬與媒體的看似合理推論的報導...
天衣無縫...
媒體只披露華航早已與泰國東方航空簽訂合約以 145 萬美元的價格出售,並預計在 B-18255 飛回台北完成勤務後正式移交.
也就是該空難的航班是倒數第二趟載客飛行.
但是有媒體也查到,該合約已是延長後的合約,移交的時間應該早一個月?
為什麼沒忠實報導出來呢?
當然,移交時間與空難原因似乎也無對價關係...
既然是第一集就可能有續集,大家還想知道什麼秘辛...
例如:混元禪師與前總統的對話...
張有話在電視上說的故事完全是憑空想像!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