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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對方理賠求償問題(我先違規)

謝謝~~造成大家討論

只是單純想和解~~

並無不理賠意思~~


最後謝謝大家回覆
2012-02-07 10:5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問題
很簡單
1.上調解會兩次
不成

2.上法院

等法官判

就這樣




馬達宗 wrote:
有誰認識懂法律的~~...(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樓主的一段話
"但我可否對他申請(機車賠償.醫療賠償.無法就業賠償(依我們夫妻月薪換算無工作天數請求賠償).受傷後到痊癒精神賠償(車禍後我一值都有睡眠障礙)與傷害罪)~~"

我看了很不爽
自已違規
造成別人撞到

到了法院....一定變成
汽車(應注意未注意) 也要賠償

看到這種自已違規...害別人倒楣...
還要叫別人賠償的...更不爽
有經過交通警察記錄時
可透過調解委員會
通常 調解會直接知道 誰對誰錯
就算是你錯 但是相對 你也有損傷
對方車速 是否過快 才會導致 機車人員受傷
你不能直接去理賠對方 因為你已經受到很大傷害
可以透過 機車保險 作申請理賠務必申請

你必須透過 對方得車子保險理賠人員先討論過後 再作動作!
不是直接談價錢要給對方多少錢 不是這種程序!
你跟你老婆受傷 對方是否探視 不是 因為都是你得錯 你都要到貼!
我的國產老車之前被人擦撞駕駛座那側,

方向燈損毀、保險桿、葉子板、輪框擦傷,

原廠維修報價13000......

因為肇事責任初步判定是對方違規變換車道,

報案後對方全賠。

兩萬我覺得是還好,

畢竟正面撞下去至少保險桿、水箱罩、引擎蓋都得要做整理了,

而且對方如果狠一點,

還可以要求妳們負擔車輛維修時的交通費用~~這樣更不划算~~~


馬達宗 wrote:
有誰認識懂法律的~~...(恕刪)


所有的起因都是樓主違規在先…等個兩段式會多多少時間…
我認為後車(追撞你們的車)頂多是應注意車前狀況而未注意這條責任
就像sony大講的
和解談不攏,就上法院
申請事故鑑定責任規屬。

但,也不是對方說賠多少就賠多少
一切以實際單據為主,再來算責任

但就我看,樓主還想另外跟對方求償你本身的一些損失blabla的
應該很難。


馬達宗 wrote:
車損維修幾天內他無法工作僅能待在家中


沒有車就沒辦法工作?
對方是計程車司機?

對方都有過錯,會依照誰該負幾成責任來判定理賠金額吧
先去交通大隊申請「初步判定表」,再來看吧
這個表是初步釐清責任歸屬問題

違規並不代表全錯,但你表述內容的可參考事項太少,沒辦法給你意見

馬達宗 wrote:
有誰認識懂法律的~~...(恕刪)


你都知道自己違規了

還要對方向對求償

這次車禍是你造成的

無法工作也是你造成的

不服氣?那就上法院讓法官宣判比較公平

還有看了你的頭像讓我想到有些無視紅燈的自行車騎士

但我不是說你

但如果你也是哪種人

我只能說出來混總是要還的
馬達宗 wrote:
有誰認識懂法律的~~...(恕刪)
很同情但

另外,應注意未注意打死一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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