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數據顯示,0.7%的富人繳的稅,佔結構比46.7%。所以若以為: 稅徵多來自受薪階級或中低收入戶,這樣講法不對。....富人對國家社會建設貢獻遠大於受薪階級或中低收入戶46.7 / 0.7 : 100-46.7 / 100-0.7 = 124.3 : 1富人對國家社會建設貢獻比一般人多一百多倍......其實 富人稅已繳重 繳稅多的富人應受尊敬 不應該再徵富人稅(or 資本利得稅) .........按照聯合國統計,報稅的資料不宜拿來作為貧富差距的描述。所以 繳稅「前面5%」是「最後面5%」的75倍差距。那又怎樣呢??!!.....
Bravo4freedom wrote:根據數據顯示,0.7%的富人繳的稅,佔結構比46.7%。 這是哪來的資料啊?之前的說法是:受薪所得繳的稅,佔稅務結構的7成以上,現在變成 0.7 % 富人繳的稅又佔結構的46.7%加起來都超過100%了有這樣護航的?還是學法律的數學都不好?
建議你去看蘋果社論取其中一段:深具社會正義責任的企業家張忠謀,早已洞悉台灣租稅不公的嚴重性,在一次工商企業領袖的早餐會上,向時任行政院院長劉兆玄直言,全國所得排名前三十名的富豪,平均稅率居然不到年所得一成,尚不及薪資所得平均稅率一半,乃提出「富人增稅,窮人減稅」的提議。7成稅是受薪階級所繳的
Bravo4freedom wrote:富人對國家社會建設貢獻遠大於受薪階級或中低收入戶46.7 / 0.7 : 100-46.7 / 100-0.7 = 124.3 : 1富人對國家社會建設貢獻比一般人多一百多倍......其實 富人稅已繳重 繳稅多的富人應受尊敬 不應該再徵富人稅(or 資本利得稅) .........) 那請問富人的所得只有一般人的一百多倍嗎?如果所得超出200倍甚至300倍,多繳個100倍好像也還好而已
gregliao wrote:之前的說法是:受薪所得繳的稅,佔稅務結構的7成以上,現在變成 0.7 % 富人繳的稅....恕刪) 像專業經理人,大型企業的高階主管...等,都屬受薪階級如這次被馬政府挖角入閣的google亞太區硬體管理總監 張善政不就是年薪超過千萬,報稅等級在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