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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妹店員拾金不昧 失主答謝欲挖角

一名在桃園機場免稅店工作的正妹服務員,30日在店內撿到11000千美金,拾金不昧的她,立即送交航警處理,讓這位糊塗旅客很快地找回這筆錢,原本失主打算酬謝,還說要挖角她到自家服飾店上班,正妹卻都婉拒,只說,這是她該做的。

這和之前強要三成的那位相比,真令人感嘆
2012-02-02 9:3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正妹店員
話是不錯
但是

也不能這樣比

要三成是權益
只是要的對象比較窮



chudwu wrote:
一名在桃園機場免稅店...(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心地善良的人最美, 而且該女婉拒報酬, 真的很難得...

雖然他只是小小的服務員, 卻比之前那位有可能成為律師的不知道三小名字的好多了....

=肥螳螂= wrote:
心地善良的人最美, 而且該女婉拒報酬, 真的很難得...

雖然他只是小小的服務員, 卻比之前那位有可能成為律師的不知道三小名字的好多了.... ...(恕刪)



說得真是太好了
chudwu wrote:
一名在桃園機場免稅店...(恕刪)


一切都是律師教的 到目前為止 要三成也沒有觸法阿! 反正道德勸說 也沒啥強制力 而且道德一斤多少錢呢

要是 法律訂的太明 沒有模糊空間 灰色地帶 律師也不用混了
我承認我只是想進來看正妹的照片而已
http://www.flickr.com/photos/harveyliu1975

jackual0612 wrote:
一切都是律師教的 ...(恕刪)


同感
jackual0612 wrote:
一切都是律師...(恕刪)


還有媒體在旁鼓吹
哀 現在的失主真得很令人感慨
都沒人要捐出三成
就算撿到的人不要
也可以捐給社福團體啊
chudwu wrote:
一名在桃園機場免稅店...(恕刪)


如果是我,對方很有錢我會要三成

如果對方是生活困苦的人,我不會跟對方要三成

比如今天你掉了10萬元,我撿到了送還給你,跟你要三成

那假如今天被人撿走花掉了,你是連剩下七成都拿不到


有些人就自以為很有道德,指責別人要求報酬很沒道德,其實是自私小氣不想給
在來說現在社會變了,以前社會怎樣之類的,法律會這樣規定就是希望人人撿到東西都可歸還
只是有些比較沒道德的會死命要求報酬,而有些掉東西的會死命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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