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協商共識員工配股以現價 8成課稅

黃宗源說,目前課徵員工分紅配股所得稅,採面額課徵,即每股新台幣十元計入個人年度所得。修正條文改為股票現價百分之八十課徵,並以配股發放日前一個月均價為基準。

他表示,未上市、未上櫃公司員工部分,也以同樣標準課徵所得稅。


看來以後電子雞越來越不好玩
2006-12-28 18:56 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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