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助妳好孕「育兒津貼」:
【申請年紀】0-5歲以下
【設籍條件】兒童及申請人(父母雙方、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者)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滿一年以上
【父母就業條件】未特別規定
【補助金額】所得稅率未達20%:每名每月2,500元
【其他限制】可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保母托育費用重複請領。
【有無緩衝期】無,經審查符合資格者,追溯自申請當月。
◎內政部「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
【申請年紀】0-2歲以下
【設籍條件】無設籍限制
【父母就業條件】父母至少一方未能就業,在家照顧兒童
【補助金額】1、所得稅率未達20%:2,500元。2、中低收入戶:4,000元。3、低收入戶:5,000元
有人差一座橋而已,差真多
最強之狼 wrote:
也就是說在台北的人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同時領台北市政府給的跟內政部給的。
這有部分是錯誤的!!
根據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實施計畫中,第十頁有提到:
已領有政府其他相同性質之生活類補助或津貼者,不得重複領取本
項補助,其額度低於本項補助者應補足差額。所稱相同性質之生活
類補助或津貼者,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認定之。
可以同時請領中央及地方的人需符合:低收入、中低收入(在第16頁的表7)
日昇照晨霧、竹結枝上露、黃鶯啼浮雲、我心歸故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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