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之前有長期借一位朋友錢,
但直到去年10月24日有一張21萬6500的票到期,
他就一直跟我拖了很長的時間,
之後他就回覆我說要晚一點才再環我這些錢,跟我說要改票的日期,
就改成了12月31日。
不過到今天他才還了三萬給我(這要確認一下),
我就感覺對方很沒有誠意,心情還滿糟的…
所以想請教各位大大有什麼辦法(法律或其他方法),有什麼辦法可以讓對方快還錢。
另外我的利息費用要如何計算呢?
21萬6500,100年10月24
還了3萬塊,如果在2月24日當天還我剩下的錢的話利息該怎麼算呢?(以二分利來計算)
麻煩大家替小弟解答這兩個問題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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