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儕脅迫又圍觀 國二女屢遭性侵
學校四日召開第一次性評會調查,六日再度召開,除對涉案最重的學生做出兩大過懲處,其餘三人則依涉案情節,記大過、小過不等。
以上詳情請估狗。
很好奇每次社會事件,學校也只是對學生記過處分,
但被記過會怎樣嗎?
我怎記得以前被記過的同學還是一樣,日子過的也是很舒服阿,有差嗎?!
這些社會事件運氣好一點的也沒有被警察抓走,僅是學校記過而已。
PS 我只是想知道記過的用意到底是什麼
========回應
既然不痛不癢何來遏止、警惕之效,
學校面對這種XX學生沒有直接退學的權利嗎?
應該退學後由教育部統一處置這些XX不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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