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lsonliu0323 wrote:那有帶嬰幼兒或國小的...(恕刪) 宣導文案上面是寫Q8 汽車駕駛人、前座或小型車後座乘客哪些情形得免繫安全帶?A 經醫療機構證明無法繫安全帶者。須搭配使用幼童座椅或學童用座椅(或增高型坐墊)之兒童搭乘計程車時,但請隨行父母注意其安全。民國80年7月1日前登檢領照隻小客車,或民國97年1月1日前製造出廠小客貨兩用車,其出廠時,後座未裝置安全帶之後座乘客。
請問大家假設有一台"民用自小客汽車"(HONDA CIVIC CITY 2000 1500CC)原本前身為"營業用計程車"且無安全帶設計但是它經過監理機關驗車後申請變更為"民用自小客汽車"現在新修訂法規規定後座要繫安全帶,但出廠時就沒有安全帶可以免罰嗎??????另外,民用自小客車的大家開過或曾經開過HONDA CIVIC CITY 2000 1500CC原本就有安全帶設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