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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多管閒事後,挨打,警察還不太想受理,何解?

這是我妻子的同事真實發生事件,也許你我有時候也會想挺身做些善意規勸,但...

發生事件如下(101/1/5)當事人冷靜後,細細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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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想起來,我還是會嚇得發抖。事情的經過如下:

我們一家人在100年12月17日晚上出外散步,老公帶著兩個孩子走在前頭,在路上看到一個男人騎著機車,前後載著兩個孩子;這位老兄自己有戴安全帽,但他的二個孩子都沒戴安全帽;於是我的先生,出於一番好意,告訴那個人這樣很危險;也許是兩個大男人,語言不通加上同性相斥的原理,雙方馬上就槓起來了,你一言我一句,我連忙出面向這位老兄解釋:『對不起,我先生不懂台灣文化,他只是提醒您-紅磚道是給行人走的,不能騎機車,還有他關心您的小孩沒有戴安全帽,很不安全,對不起打擾您了,請不要介意!』

但是這位老兄馬上就:x你娘,臭雞排…..所有難聽到底的話全部一句不漏的駡了出來,後來他駡完所有三字經後,接著又駡: 「死阿逗仔,給我滾回外國去!」我趕緊說:對不起,您有兩個小孩,我有兩個小孩,請別在孩子們的面前起爭執,也請別理我老公;當下我趕快帶著全家離開現場…….後來那位老兄還追上來說:有種不要走,等「警察」來!

我繼續道歉,帶著全家離開現場……後來,我回頭看看這位老兄,他一直在打電話,突然有股冷風從我面前吹過.但我心想,只是發生一點口角,又不是發生了什麼大事,對方應該不會飆人來吧,事情沒那麼嚴重.趕快走就好了。

後來在路上我就和我先生溝通,我要他「看到不合法或不對的事就裝沒看到」!因為我住在台灣三十幾年,早就習慣了台灣文化:像是「開車闖紅燈;有時後在單行道見前面沒有來車,便會逆向行駛;過馬路時,即使斑馬線亮綠燈,一向是行人是禮讓汽車先行;坐大眾交通工具時,一堆年青人罷佔博愛座,看到老人孕婦也不懂讓位等等,只要是台灣人,都會習慣這樣的文化,且是敢怒而不敢言」.但他生長的國家就不是這樣,所以他完全沒辦法看到別人不守法.我告訴他:今天人家騎機車,沒戴安全帽,是他家的事,又沒礙著你.您會不會管太多?警察看到了,都不見得會管了!這就是台灣,你必須了解,這裡不比歐美!

後來再往前走了十分鐘,可怕的事來了,寫到這裡我己不寒而慄,當時我一手推嬰兒車,一手剛掛上講完的電話,抬頭一望:幾個大男人圍著我老公及孩子,其中至上有二個人手裡還拿著可怕的武器:紅磚頭,接著往我老公的頭用力K下去,我的大兒子嚇壞了,在旁哭鬧,我的老公一直說,對不起,小孩在旁,請不要嚇到小孩,兒子也哭著說:不要打我爸爸;我丟下嬰兒車,快步向前跑去,一手拉著嚇壞的兒子,一手拉著一名男子說:不要打了….只見他們三人不停的打…後來有一些路人嚷嚷:別打了…他們最後才跑掉了….留下身心俱創的我們一家人。


天哪,我們身處新北市鬧區,也是目前房價飆最高的地方,並不是在荒郊野外,這些人成群結黨,在所有路人眼前公然行凶,也不戴個口罩或帽子遮蓋他們的面孔;欺負人似乎是nature,完全無視公權力存在!他們離開後,我嚇得要撥電話給我父親,但是我全身顫抖到不行,一直撥錯電話…後來聯絡上父親,他立刻來接我們,我們就到附近的中平派出所報案.

這是另一個惡夢的開始…..我仔細向員警敍說整個事情經過,及時間.地點…..但是我始終覺得他們並不是非常進入狀況.,我要一直與不同人重覆說明事發經過,且重點是:他們都是「口頭詢問,筆記都不抄,也沒有人來幫我做筆錄」!我要求調閱錄影帶,警員還問我:「調閱這個對我有什麼用?就算知道是誰,基於偵查不公開的理由,他們也不會告訴我是誰?且調閱錄影帶,並不像我想像得那麼簡單,過程很複雜及麻煩」。

啥米?法律是用來保護壞人的嗎?說來說去,他們還不是嫌辦這種小案麻煩!我的直覺告訴我,他們想表示「放棄吧,被打當作教訓,學著不要多管閒事.在警局己經囉嗦半天,可以回家了吧!但這種話又不能明講,所以他們只好拖延不作筆錄!」

我心裡不高興,但是我當場忍住不說,一晚上都耗在警局,孩子都沒吃東西,所以我離開去買些餅干給孩子吃,當我回到警局,發現事情沒任何進展,且依舊沒有人為我先生作筆錄.當下我發了一頓好大的脾氣,把他們警局從上到下都叫來抱怨,因為我覺得沒有人用心關心我們的案子…….後來,在我的要求下,一位員警才陪同我回到原地去了解案發經過。

首先,我想調閱二人發生口角當時的錄影帶,這是一個大十字路口,路口也裝有攝影機,但是警方表示「二星期前為了市容美觀,所以攝影機拆掉了」。我直覺反應:「市容美觀比維護地方治安更重要?且明明攝影機還在掛在路口,並沒有被拆除啊?」

後來,到了我先生被K的地方,地上還遺留著他們行凶後的紅磚,我請警察拾起做指紋鑑定,他們告訴我:「這磚頭是粗糙面,驗不出來什麼東西,所以警察連凶器也不想撿!」

回到警局,他們看我很堅持案子辦下去,這才開始做了筆錄,中間一度還叫我老公一定要回家拿他的證件,才要幫我們做筆錄,因為填錯了的話,他們警局會很麻煩;還有,筆錄作完有份滿意度問卷要填,我一定要填滿意,不然他們不好交待,為了不得罪警方,我只好填了「非常滿意」。我們全家約七點進入警局,快十點才離開。

整個事情尚未結束,我擔心的事來了….晚上我的孩子們受到驚嚇,走路不穩,摔一個大跤,整個臉都受傷了;半夜睡覺時,因為晚上的暴力事件記憶猶存,夜晚一直在哭…..事情看似結束,但留在我們一家人的痛不會結束的.

接下來的事情,更是突顯我們「政府機關的效率不彰及高階官員的囂張跋扈」。第二天12月18日,我的家人幫我叩了1999專線,想說透過新北市政府的介入,應該可以督促警方辦案,誰知,我又摔了一次跟斗。「自報案後,新北市政府完全沒有主動打過電話或發送信件,告訴我們這件案子的處理進度」。

更過分的事情來了:我的父親於12月21日親自到新莊分局總局向分局長認識及拜年;當然主因是想請這位新莊區最高警官幫忙了解此案進度……嘿,結果我們「偉大」的新莊分局長「 看都不看我父親一眼」就請他回去了;身為平民老百姓,碰到這種事,只好摸摸鼻子落寞離開。

神奇的事來了:在12月23日晚上,我與父親瘋狂地接到警方們主動回報辦案狀況的電話。哦!原來是有記者及議員打電話關心此案!透過這件事,我了解一個道理:「警察很多都是眼睛長在頭頂上的!在某些時刻,警察不是所有人民的保姆,他是少數擁有特殊權力的人的保姆!」
基於以上種種,我在12月26日再次致電新北市1999,表達我的不滿及疑問,內容如下:
(1) 為什麼路口明明裝有攝影機卻沒有功用?警方說為了環境美化所以拆掉了,這是怎麼回事?警方只用:「這問題我無法回覆你」而輕鬆代過。
(2) 為什麼案發當時,現場仍遺留歹徒作案凶器,而警方當時卻不願意採撿證物?好笑的是第二天,我爸爸回到案發現場,撿給他們的.辦案過程是否有瑕疵?且警方事後還告訴我們因為歹徒做案時流了許多汗水,所以採集不到指紋?我說這指紋明明是夜晚被雨水沖掉了!自始至終警方不敢正面回應我,他們辦案有沒有瑕疵?
(3) 最後一件事,是我最在意的部分:新莊分局局長為什麼狗眼看人低?欺負我的父親?我爸爸雖只是一介平民,但也須受到尊重.年邁父親向他拜年,他連看都不看一眼,一直到分局長接到議員或媒體的電話,他才回電給我父親,感覺像是作秀!我要求接到他本人的致歉電話。

在我提出一連串的問題及抱怨後,「警方的態度一如往常;今天是101年的1月5日了,針對我的問題,警方依舊是無可奉告;他們繼續什麼都不回應,分局長也沒有致電道歉了.而新北市政府的1999專線也是打假的.說穿了,他們只是做接線生,及傳話筒的工作罷了」

台灣生病了!暴力事件頻傳,而我們人民保姆,卻又高高在上,新北市政府機關毫無效率可言,以上就是我們市民小民切身經歷,居住的社會環境這麼糟糕,治安如此地敗壞;現在的我,沒事不敢出門,因為我怕壞人隨時出現,這次是磚塊,下次會不會是刀子或是手槍,我真的想都不敢想,我只是覺得,要一個安全的居住環境有這麼難嗎?選舉快要到了,這些政治人物,每天都是吵吵鬧鬧爭選票,他們到底懂不懂:人民最基本生活需求是什麼?台灣的總統,台灣的政府機關們,你們有沒有聽到基層民眾的心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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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事件不論是不是外國人,亦或是台灣人,大家不就圖個安居樂業嗎?

謝謝您花時間觀看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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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當事人,但大家的意見,我會轉告給她知道

只希望長官們,拿出良心.今天被打的如果是自己的家人,難到也是希望警察摸摸頭說:沒事啦!乖...

也許他是多管閒事,但他跳出來勇敢指正,是我所欽佩的...社會就是要靠這種人,才不會默許一些錯事
2012-01-06 11:5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警察

尼歐1980 wrote:
這是我妻子的同事真實...(恕刪)


來01PO文就對了~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尼歐1980 wrote:
這是我妻子的同事真實...(恕刪)


多管閒事!! 吃飽撐著!!........
一切的一切都是

台灣人收入普遍太少..心中長期覺得錢不夠用...覺得社會很爛..

覺得不爽...別人都欠我...有機會要抓狂...

外國人=錢比較多=看不起我=我被別人講+丟臉=不爽....+罵三字經...=很兇=別人害怕求饒=成功=變有錢
請給我錢

尼歐1980 wrote:
這是我妻子的同事真實...(恕刪)


因為會影響到 分局長考績 耽誤到升遷時間

尼歐1980 wrote:
我妻子的同事真實發生事件,


請她本人上來po會更有用喔!!
另附上幾張案發現場還有受傷的照片吧
若妳不希望我離開 就別拒我於千里
讚!實用的分享~


有沒有記者要深入報導這個案子?順便教大家一套如何報案才會有效率的方式!

fireleg wrote:
讚!實用的分享~有沒...(恕刪)


有認識 立委 民代的這時候最好用!

尼歐1980 wrote:
這是我妻子的同事真實...(恕刪)


把納稅的錢拿來養條狗還比較好一點
要不丟到水裡還會撲通一聲勒
報案找警察.....

看運氣
台灣只要想跟官府打交道 一定要先動用關係~

或著直語帶威脅的說~~ 出了事是不是你扛責任....

這些鳥公務員 只要聽的出你懂他們的道 是有背景的人~~ 就不敢擺爛給你看~

我光一台老機車被偷~~ 但怕是騎去做案~所以先報警~ 晚上7點去 說正忙著..叫我9點再去

三拖四拖報案完成快午夜12點了~~

一般小案件都如此了~ 更別說樓主這種見血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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