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台鐵南港車站的工程意外處理方式

首先,先為罹難者默哀!

昨天的新聞,南港三鐵共構捷運工地,下午3點,疑似因為連日大雨鬆動,意外發生土坡大量崩落,造成最後有一位工人發生不幸。

新聞報導中,另外提到...

"由於覆蓋的是黏土,導致不能用大型機具開挖,現場2百多名工人竟然用徒手挖掘的方式搶救生命,直至晚上9點仍舊沒有消息傳出,鐵工局報警處理,足足延遲6個小時,也錯過黃金搶救時期。

事件發生後,包商沒有報警搶救,反而是埋頭挖土找人,這樣的危機處理方式,不只誇張也必須好好檢討。"


一旦不幸發生這樣子的意外,到底應該如何處理才對,意外發生,先設法救人是錯的?
2006-12-22 22:11 發佈
請你標題改一下
這次的工程意外是屬於鐵路改善工程局發包
榮民工程公司承包的案子
並非台鐵發包或施工的案子,
請不要下錯誤的標題.

http://www.rbtr.gov.tw/index1.asp

交通部鐵路改善工程局 新聞稿

南港專案CL306標工安事件搶救處理情形

南港專案306標工程於12月21日下午3時許發生明挖隧道開挖邊坡滑動,施工單位榮工公司雖在邊坡上已預先覆蓋帆布防止雨水滲入,然而連日大雨造成土壤內含水量過高,土壤瞬間滑落,當時正有一名工作人員進行工地巡視,因事發突然,走避不及,施工單位立即發動緊急應變機制,召集人員、機具進行搶救工作,並電召救護車於16時趕到現場待命。由於連日大雨造成工地內土質鬆軟,人員、機具作業困難,影響救災時間,至翌日凌晨01時50分將人員救出,送往忠孝醫院。
發佈單位: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
發佈時間:95年12月22日
聯絡人:隊長謝立德
電話:0912101890


這起意外感覺跟高雄有位女子意圖自殺而被網友動員上千人救人有點類似,
那位救人的羅先生也說當他打電話報警時,警方卻問他有沒有報案,
而台鐵這起意外,如果當時馬上報警會有何差別呢?工地方面有程序上疏失
可是就我看著新聞時,我的感覺記者的文字言語完全否定了那兩百名在現場救援的人,
唉......有點感覺連社會新聞都快要何政治新聞一樣不好看了
今天如果是我在現場,第一時間我一定叫所有的人下去挖,當然是希望越多人挖越快希望趕快救他們出來啊!還叫人去報警?警察來了會幫忙挖嗎?等到警察來了又不知道幾十分鐘過去了......

這些記者.......真的是腦殘了......
很多人都搞不清楚
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簡稱台鐵或台鐵局) 和
交通部鐵路改善工程局(簡稱鐵工局)
是兩個不一樣的單位
這也是我們英明的政府搞出來的
台鐵需要的工程卻不讓台鐵主導
而是讓一個叫鐵路改善工程局去主導
這就像a君要穿的衣服
卻去量b君的size然後照b君的size做出來的衣服
卻強迫a君一定要穿

這樣的工程是我們要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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