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同事的機車因為沒有足夠的停車格,
所以停在大樓的停車格外,
並沒有影響進出,
也沒有危害公共安全!
卻被大樓總幹事拿大鎖鎖車!
這位是新上任的總幹事,
我同事這樣停車已經五年了,
換了個總幹事就發生這種鳥事,
害他不能下班!
之前也有女同事晚上加班後去牽車,
發現自己的機車也被鎖了,
但是鎖車的總幹事已經下班了,
也沒有交代給警衛鎖車的鑰匙~
害他只能搭計程車下班,
隔天還要繳交一百塊開鎖費用!
最後,違停就是錯,沒話說!
謝謝各位指證,我請同事不要再犯!
請針對總幹事違法行為討論,勿歪樓!謝謝~
台灣的民智真的未開
請去google一下關鍵字 停車場 鎖車
就有很多法律專家跟你解釋
對方犯了啥罪
這有刑事責任的
不管有無公告都一樣
停車場鎖車的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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