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倫比亞小偷在台灣偷珠寶去到香港被抓。小偷:台灣不是國家,所以偷東西不算犯罪。港警:中華民國不是國家,公文書不算數,贓物無法還給被害人。以上不是玩笑今天的真實新聞(礙於規定,請自行搜尋新聞)那以後...
真是個笨小偷!! 要求以台灣的法律來辦理是天大的恩惠,還不懂得珍惜。等會兒搞得失主不爽,跑到老共那兒主張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要求以中國的法律來辦理,他就知道皮痛了...難道當初那些被引渡回台的詐欺犯是在歡呼假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