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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計程車司機安息~

我沒lag,也不想談論什麼司法問題,由於事件並沒有全盤了解,只是提出人質解救討論,首先!警察去圍補殺人犯張添銘,是因為他殺人了被人目擊報案?還是他嗑藥拿槍在外閒晃被報警?假設是後者,那可以說警察不知有計程車這名人質,這樣處理還算說得過去,可是要是前者,這計程車死的真x媽的冤~

美國~以色列是以人質安全為優先,因此不論手段就算殲滅劫匪也是合理範疇,這件事情在美國或大陸,光拿著槍就可能被打成蜂窩,回到事件本身,假設警察已經知道計程車被槍擊,應該不論原因以武力制服殺人犯張添銘,就算不殺他,打他手腳盡速排除狀況解救計程車司機,幹嘛花兩個小時在那邊跟他"博感情"拉咧一些543~~~

再來!人權~吠死團體,還在那邊哭杯,警方是否說過「必要時予以擊斃」的話,真是無聊,"擊斃"本來就是應該的,還有什麼好講的,其實我不是苛責警方,光開一槍報告就寫不完了,更何況是幹掉一個瘋子,這群腦殘分子跟司法系統沒有清除前,這種事情還有得忍受喔!
2012-01-04 12:51 發佈
沒辦法

還沒進步到那邊

除非人民力挺

打成峰窩

king2000 wrote:
我沒lag,也不想談...(恕刪)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sony9 wrote:
沒辦法還沒進步到那邊...(恕刪)


沒關係~我支持嗑蓮霧

king2000 wrote:
由於事件並沒有全盤了解,只是提出人質解救討論


建議你先看過新聞報導,不然只是純嘴砲.

若照規矩來 wrote:
建議你先看過新聞報導...(恕刪)


嗯!.....嗯......新聞有寫的很清楚嗎?
你還是先看清楚我的文

king2000 wrote:
我沒lag,也不想談...(恕刪)


個人認為 應該當場擊斃這種社會敗類
嫌犯下車前就開槍貫穿司機了,
會被報警是因為拿槍在路邊閒晃.


king2000 wrote:
假設是後者,那可以說警察不知有計程車這名人質,這樣處理還算說得過去


既然已經是後者了,
那你發這篇討論有意義嗎?

這棟樓只是浪費網路資源~

前幾天的你找不到就算了
自由時報今天的

新城警分局副分局長鍾德勳表示,當時接獲民眾報案有人舉槍欲自裁,未上前察看計程車的狀況,是因報案時的焦點是舉槍自裁,警方關注在張添銘身上,且當時附近有不少民眾好奇觀看,為避免傷及無辜,等到整個狀況掌握後才全面清查、搜索。


若照規矩來 wrote:
嫌犯下車前就開槍貫穿...(恕刪)

嗯!哪篇新聞有寫說警察因為警方接到嫌犯持槍閒晃?可能我沒看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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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上來嘴砲~~關~你~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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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看不看隨便你

king2000 wrote:
我沒lag,也不想談...(恕刪)



報案的人並不知道他殺了人
而是看他拿槍到處閒晃
那當然警方焦點就是在嫌疑犯身上

king2000 wrote:
嗯!哪篇新聞有寫說警...(恕刪)


你發廢文麻煩不需要寄訊息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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