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天看到此新聞,看到一個辛苦的運將被這個嗑藥的畜生槍殺,心裡突然有一種想吐制訂台灣法律及那些可惡法官們口水一個殺過三條人命的畜生,為何能夠關了又放,犯了在關又再放,而不是判處死刑呢?難道台灣制訂的這些法律背後不是在警告殺人犯罪該受甚麼處分,而只是告訴大家殺人犯罪之後只會受到這樣的處分嗎?真不知如何讓善良百姓能夠平安工作過日子小弟只是看到那則新聞有很深的不滿..PO文上來廢個話~"~
Goodtruck Scania wrote:小弟今天看到此新聞,...(恕刪) 小黃司機本來就是一個 可憐的行業! 因為乘客怕司機 但其實司機更怕乘客不管是司機怕乘客 還是乘客怕司機 到頭來 倒楣的還是司機
jackual0612 wrote:小黃司機本來就是一個 可憐的行業! 因為乘客怕司機 但其實司機更怕乘客...(恕刪) 讀書時開過幾年計程車,真的是司機更怕乘客,搶錢搶車事小(其實對辛苦跑車的運將也算痛苦的大事了),搶錢再補你一刀的也時有所聞,其實計程車真的蠻好對付的,晚上上來兩個客人坐在後座,把運將綁在身上的安全帶一勒你就受制於人了,更不用說一大堆用武器的歹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