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持有非法槍枝需要用死刑來處理,不然無辜的百姓,生命財產有何保障?
昨晚那位計程車司機,無故被開槍射殺,那位乘客還是有殺人傷害等前科,雖然依法假釋,
但是非法槍枝也太容易取得了吧,說真的小弟也有辦法購買的到,只要有心連你我都能買到。
只是小弟這幾月看到新聞的感想,大家可以一同討論。
台灣犯罪亂象 不外乎 性侵犯 酒駕 持有私槍,必要用唯一死刑來處理,台灣人犯賤的人不少。
台灣雖是自由民主的國家,但是現在的亂象根本是政府無能,法律修改牛步,現在的人沒以前那樣單純了。
自由民主的適用在於善良的人民才對,破壞者一律重刑,當然小弟也知道根本無用,這就是台灣。
對於人權團體小弟也有一個想法,設立一個區域為人權自治區,把那些人權團體和重犯者放在同一區,
走出那區一率死刑,讓人權團體來感化一舉兩得。
沒事練打字抒發一點情緒的路人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