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至新聞出處
內容如下:
【朱俊彥、蕭夙眉、王煌忠╱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名二十七歲女護士日前騎車上班途中,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遭警攔查,並查出她僅有輕型機車駕照卻騎重型機車,她向警察求情,卻被調侃:「不要難過,我們也很想讓妳開心啊!」還要她罰單「二選一」,事後她覺得被言語騷擾,向警政署投訴,一周後卻又多收一張無照駕駛罰單;女護士怒控警挾怨報復、為所欲為,「把民眾當白痴!」
台中市議員謝志忠痛批:「這好像回到民不與官鬥的時代,讓人心生恐懼,不敢申訴,警察在搞白色恐怖嗎?」警改會發言人馬在勤認為,警員自以為幽默的口吻,聽在對方的耳裡卻覺得是騷擾,態度應更謹慎,以避免造成糾紛。
兩張罰單「二選一」
林姓女護士向《蘋果》投訴,本月四日晚上近八時,她騎機車從家中往醫院上班途中,行經東區雙十、南京路口時,綠燈直接左轉,被東區分駐所警員葉瑞峰、江俊杰攔下,她求饒說自己趕著上班,不是故意的。
林女表示,警察在現場拿出掌上型小電腦查詢,指她持有輕型機車駕照違規騎重機,且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罰金各為一千八百元及六百元,要她二選一,她選較便宜的未依兩段式左轉罰單,警察開罰單時還調侃說:「不要難過,我們也很想讓妳開心啊!」讓她覺得被言語騷擾。
「把民眾當白痴耍」
當晚林女寫電子郵件向警政署投訴,隔天(五日)接獲警方回覆指將派人查處,九日警方回覆林女:「無具體不當事證,惟造成您觀感不佳,謹致歉意。」不料,十一日林女就收到處理警員寄來的另一張罰單,指她領有輕型機車駕照,卻違規騎重型機車,告發日期就在六日。林女怒控:「警方根本挾怨報復,因被投訴才補開罰單。」
東區分駐所所長林宗福表示,兩名警員否認指控,指因當時未帶小電腦查詢才補開單,「事後補開單很常見也符合規定。」但林女氣憤地說:「他們(警方)當時有用小電腦查詢,才會要我罰單『二選一』,有錯不承認,還把民眾當白痴耍!」
「極可能在惡整她」
交警私下表示,「如果處理警員當時要她『二選一』,事後因投訴再補開一張較重罰單,極可能是在惡整她。」第三分局督察組長葉文啟表示,如果同仁有誤導民眾「二選一」開罰單或言語騷擾,實為不妥,查證屬實將懲處。
--------------------------我是分隔線---------------------------
今天看到最奇妙的新聞
這小姐違規事實在先不是?
犯錯受罰天經地義
警察一時心軟還要遭受到性騷擾的指控
真的覺得後面補寄那張也只是剛好而已...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