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了之前公司開的"非自願離職證明"去就業服務站辦失業補助~
但小姐說要正式的版本
這種

我就跑去公司~
請公司幫我寫
我也跟公司說條款在後面~
是11條第5項
寫好後~
我就趕快的拿到就業服務站
沒想到公司寫這樣

就業服務站小姐說這樣你就變成自願離職了
我說那可以請公司改嗎?
就業服務站小姐就幫我打給公司~
沒想到公司就說我是"自願離職"的~
我一開始想不透為什麼公司不寫11條第5項呢?
11條第5項是這樣寫的

事實上是第2項~公司要面子才寫"適用期間無法適應及符合公司要求"
後來就業服務站小姐又幫我打去問
公司就說公司有我自願離職的證明
離職單上面寫"離家太遠"
我真後悔寫了這個~我實在是太笨了~
公司就以這個說我是自願離職~
就業服務站小姐就說這樣就沒辦法幫我辦失業補助
後來我打回公司問~
我說當初我被資遣~我現在要申請失業補助為什麼不行呢?
講一講後~
公司說:那我在寫過~你請小姐傳真過來~
就業服務站小姐幫我傳過去~也在一次問說是否為非自願離職
是否為11條第5項~
公司說"是"~
想說申請可以過了~
沒想到寫到一半~
就業服務站小姐說你公司又反悔了~
說你是自願離職~
我整個傻眼
後來才知道因為最下面這條款~
公司死都不幫我用

因為公司沒通報.怕被罰錢.
所以我辦不下來~
我真的拿公司沒辦法嗎?
就因為我在離職單上面寫"離家太遠"我就變自願離職嗎
當初我有簽約~第13條~自願離職要罰30萬~我會白癡到自願離職
對不起我動怒了

如果真的無法翻盤~
我只能摸摸鼻子了嗎?
另外我能去勞保局告公司
我的全薪為29000~但只跟我投保17880嗎?

請大家幫我想想好嗎~謝謝你們~
可能有人會說~不用補助一樣可以去職訓局上課
但上課又有補貼對我來說很重要~
失業了~有補貼~這樣上課的時候比較不會有金錢的壓力~
對不起!!相片是用手機照的~而且我不會翻轉圖片~看的人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