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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領失業補助去上職訓~是我錯了嗎?這不是我的權利嗎?為什麼公司要刁難我~有什麼方法解決呢? 文長.抱怨文

昨天上網去看職訓局~想要去上課~
拿了之前公司開的"非自願離職證明"去就業服務站辦失業補助~
但小姐說要正式的版本
這種
我要領失業補助去上職訓~是我錯了嗎?這不是我的權利嗎?為什麼公司要刁難我~有什麼方法解決呢?  文長.抱怨文

我就跑去公司~
請公司幫我寫
我也跟公司說條款在後面~
是11條第5項
寫好後~
我就趕快的拿到就業服務站
沒想到公司寫這樣

我要領失業補助去上職訓~是我錯了嗎?這不是我的權利嗎?為什麼公司要刁難我~有什麼方法解決呢?  文長.抱怨文
就業服務站小姐說這樣你就變成自願離職了
我說那可以請公司改嗎?
就業服務站小姐就幫我打給公司~
沒想到公司就說我是"自願離職"的~
我一開始想不透為什麼公司不寫11條第5項呢?
11條第5項是這樣寫的

我要領失業補助去上職訓~是我錯了嗎?這不是我的權利嗎?為什麼公司要刁難我~有什麼方法解決呢?  文長.抱怨文
事實上是第2項~公司要面子才寫"適用期間無法適應及符合公司要求"

後來就業服務站小姐又幫我打去問
公司就說公司有我自願離職的證明
離職單上面寫"離家太遠"
我真後悔寫了這個~我實在是太笨了~
公司就以這個說我是自願離職~
就業服務站小姐就說這樣就沒辦法幫我辦失業補助
後來我打回公司問~
我說當初我被資遣~我現在要申請失業補助為什麼不行呢?
講一講後~
公司說:那我在寫過~你請小姐傳真過來~
就業服務站小姐幫我傳過去~也在一次問說是否為非自願離職
是否為11條第5項~
公司說"是"~
想說申請可以過了~
沒想到寫到一半~
就業服務站小姐說你公司又反悔了~
說你是自願離職~
我整個傻眼
後來才知道因為最下面這條款~
公司死都不幫我用

我要領失業補助去上職訓~是我錯了嗎?這不是我的權利嗎?為什麼公司要刁難我~有什麼方法解決呢?  文長.抱怨文
因為公司沒通報.怕被罰錢.
所以我辦不下來~
我真的拿公司沒辦法嗎?
就因為我在離職單上面寫"離家太遠"我就變自願離職嗎
當初我有簽約~第13條~自願離職要罰30萬~我會白癡到自願離職
對不起我動怒了
我要領失業補助去上職訓~是我錯了嗎?這不是我的權利嗎?為什麼公司要刁難我~有什麼方法解決呢?  文長.抱怨文

如果真的無法翻盤~
我只能摸摸鼻子了嗎?
另外我能去勞保局告公司
我的全薪為29000~但只跟我投保17880嗎?

我要領失業補助去上職訓~是我錯了嗎?這不是我的權利嗎?為什麼公司要刁難我~有什麼方法解決呢?  文長.抱怨文

請大家幫我想想好嗎~謝謝你們~
可能有人會說~不用補助一樣可以去職訓局上課
但上課又有補貼對我來說很重要~
失業了~有補貼~這樣上課的時候比較不會有金錢的壓力~

對不起!!相片是用手機照的~而且我不會翻轉圖片~看的人辛苦了!!
2011-12-30 1:15 發佈
大支爸 wrote:
昨天上網去看職訓局~...(恕刪)


"離家太遠"?????
你好樣的!簡直是白目到無藥醫
當下我就覺得
我就好傻好天真阿...
應該是蠢
大支爸 wrote:
昨天上網去看職訓局~...(恕刪)
感謝高手指教, 自山以免誤導他人, 剛溫
從字面上看得出來樓主是蠻憨厚又誠實的人
看你這樣的案例也真無奈....
你就好好的去上課
把該學的都學起來
學成之後重新找一份更穩當的工作吧
加油!!加油!!
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刪
人都有習慣性逃避自己心中真正的答案。
一筆成狂衛清風 wrote:
現在很多雇主都用這種低底薪, 但是其他雜七雜八獎勵金一堆的方法, 規避幫員工多繳納勞健保費

你想告贏的機率極低, 因為我聽過兩三個相關案例


這位大大亂亂講,
所有的"經常性"獎金都要納入勞健保的薪資範圍內,
也就是每個月都有的"獎金"或是津貼, 都納入薪資範圍內,
樓主的狀況, 很明顯就可以知道這絕對是公司逃避勞保費用.

樓主如果想爭各公道
( 而且如果樓主承認自願離職, 也要小心公司回頭告你要30萬 )
建議多收集自己有力的證據
( 公文? e-mail ? 薪資條? 每月勞健保幫你扣掉多少? ... )
跟勞工局申請"調解" .
當然也記得好好跟公司談談...畢竟你有公司少報薪資的把柄....

------------------------
補充一下, 如果公司勞保少報薪資,
要罰4倍的保險費, 而且還要追繳以前漏繳的保費.
公司會因為一個人損失不小, 而且還可以追查其他員工,
罰起來可不得了窩~
( 同樣健保好像也是要罰2~4倍的罰金 )


redial wrote:
這位大大亂亂講, 所...(恕刪)


感謝高手指教, 為避免誤導他人, 我自刪囉!

大支爸 wrote:
昨天上網去看職訓局~...(恕刪)


樓主的公司 很貪小便宜 投保薪資居然用基本工資
我想應該是小公司吧 大公司不會這麼小貪

大支爸 wrote:
昨天上網去看職訓局~...(恕刪)


100年11月15日資遣,為何沒有馬上去辦理失業補助??自己的權益都不曉得爭取,1個多月後才驚覺原來跟當初所說的都不一樣~~~

1.開始收集證據卯起來跟公司對幹,反正你不仁我也不義
2.鼻子摸了,好好上職訓,然後找份工作;記取這次的教訓吧!!
Vanity is definitely my favorite Sin ~~~ "The Devil's Advocate" ~ John Mil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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