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地檢署去作司法的偵詢....

看到新聞的內容 原來突襲一個營區

不用去判軍法

而軍法卻誤殺了一個無辜的人
2011-12-21 22:2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地檢署 司法

Cooleitar wrote:
看到新聞的內容 原來...(恕刪)


很正常呀

和當事人的身份有關
和他做什麼(或沒做什麼)無關
Cooleitar wrote:
看到新聞的內容 原來突襲一個營區

不用去判軍法

而軍法卻誤殺了一個無辜的人...(恕刪)


「軍法」應該只適用於軍人吧 ~~~

一般老百姓犯罪應該只能以刑法來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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