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我突然想到我好像有一堂矌課,是社團課,那天社團課我和我同學是準備轉社所以和原社團老師說要
轉社
他也答應了,於是我們要和學務處要轉社單,沒想到組長說不能轉了,事先我詢他可不可以轉社
他說只要原社團老師答應,新社團社長答應就可以拿轉社單了,但是之後又說不行,我也想說算了
待在原本社團就好了,但是原社團老師已經記我們曠課,但我卻不知道,之後我想說一堂曠課而已
頂多操行低一點而已,結果竟然會轉成警告一支。
後來我和另外一位同學去詢問教官可不可以幫我消掉曠課,他說要請學務處的組長消掉,他沒有權限
因此我們就去找組長,組長卻說跟你講一個殘酷現實的故事,
你上了他七次社團(這個禮拜是第七次上課),
結果你說要轉社,他表面上說好好,結果私底下卻記你曠課
(重點是我那個曠課是第三還是四次上課記的,你跟我講第七次是哪招??)
還說你這種行為很白目,要轉社私底下講就好了,幹嘛那麼招搖?根本就是給老師難堪,
還說用一支曠課換一個人生大道理很值得


接下來我只好再去找教官,教官基本上還是講一樣的話,他沒權限消那支矌課,
叫我們找社團老師和那個組長講,我們也請社團老師和他談,你知道那個組長講什麼嗎?
他叫社團老師不要理我們,
沒記我們警告就已經很好了(問題是曠課還是會轉成警告阿!)。
所以說學校的程序出問題,罪是要學生自己承擔就對了!我承認是太晚消了,
事先我不知道一隻曠課會轉成警告,我今天和班上講,很多同學才發現一隻曠課是會變成警告的,
但是我覺得大家都同意讓我消曠課,
你是再堅持什麼??


重點我根本就沒曠課!
